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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教育局关于聘请2026年度教育系统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0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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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粤教策函〔2015〕2号)、《关于建立河源市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方案》(河教办〔2015〕61号)、《关于建立紫金县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方案》(紫教字〔2016〕2号)精神,切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有效防范学校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我单位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完成外聘法律顾问公开选聘工作。正式聘任广东竞方(紫金)律师事务所为我单位外聘法律顾问单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对象及服务团队

  (一)聘任单位名称:广东竞方(紫金)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金莞桥下侧商住楼7楼、8楼

  负责人:孙富宝

  (二)服务团队由该所专业律师组成,团队成员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突出,熟悉行政法及党政机关工作规则,能够满足我单位各类法律服务需求。

  二、聘任期限

  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服务内容

  (一)解决局机关及学校(幼儿园)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各样法律疑问,对问题本身性质做出分析,在法律专业领域内作出解答,并以到校走访、电话、会见、邮件等形式进行沟通;

  (二)起草、审查、修改局机关及学校(幼儿园)日常工作中涉及的规章制度、家校公约等法律文件;

  (三)指定专人律师为局机关及学校(幼儿园)管理层提供日常管理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咨询;

  (四)协助局机关及学校(幼儿园)劳动人事部门日常工作的处理,包括审核劳动合同、采购合同,草拟保密协议,解答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关系变更等方面的咨询;

  (五)应局机关及学校(幼儿园)要求,每年给教职员工或学生开展普法讲座,时间和主题由双方商定;

  (六)处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特此公告。

  紫金县教育局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