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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紫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5-24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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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紫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细化方案。一是我局党组严格对照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建议,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局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过程中,召开5次党组会议专题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把推进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各分管领导和各股室(单位)自觉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二是对照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经局党组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逐一分析问题根源,逐一细化整改措施,并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分解,明确整改时限,压实各相关股室(单位)的整改责任。

  (二)亲自督办,强力推进。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我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任务清单,主持召开5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各股室(单位)整改进展情况,要求各责任股室(单位)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整改销号的方式,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全面推动问题整改。

  (三)狠抓整改,确保成效。反馈意见指出我局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履行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3大方面共9类包含1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6项(完成整改9个,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7个),未完成整改1个。在整改过程中制定整改措施28个,已完成整改措施27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在局党组(扩大)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3次。二是各党支部、相关股室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共45次。

  2.关于“组织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流程,确保每次党组会议记录均经参会局党组成员签名确认。从县委专项巡察进驻我局开展巡察工作指出问题后,已落实每次会议记录均经参会局党组成员签名确认。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任务分工,修订完善了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已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完成2022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并归档完毕。

  (二)履行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情况方面

  1.关于“闲置土地处置不及时”的问题。对该三宗涉及闲置土地开展调查工作,2023年度第三次用地审批委员会讨论同意对该三宗用地进行收回处置(紫府会纪〔2023〕23号),并纳入政府储备;我局已按县政府工作会议要求,完成了相关的收回工作,并在省系统上报,已完成3宗闲置土地处置。

  2.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经查,自2020年以来,我县30家矿山企业缴交4920.47万元恢复基金,我局均严格按2017年国土资源部印发《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要求,督促企业将恢复基金缴存三方监管账户,不存在将企业“恢复基金”当作“保证金”管理的现象。二是我局将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要求,组织银行、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签订“三方共管账户”,并督促建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存土地复垦费,严格资金管理。经查,紫金县益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大阳电工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临时用地已到期,待建设单位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并通过验收后,将原缴存在紫金县自然资源局账户上的土地复垦保证金按规定予以退回。三是2022年起,我局已依法依规办理了河源德润钢铁有限公司二期短流程优特钢扩建工程、广东明德实业有限公司禾远科创城(一期)建设等2个项目临时用地收取土地复垦保证金1622460元,严格按照规定缴入“三方共管账户”,未再出现将保证金作为资金管理的现象。

  3.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不够到位,落实政务服务有关制度保障仍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积极与政数局沟通,已将规划报建业务纳入服务中心预约取号系统;不动产办证大厅已完成了取号系统建设,同时开通了在线预约服务,有效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升级部分电脑硬件、增配一批新电脑及打印机设备,我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新增配一批电脑、打印机,已投入使用;已在不动产办证大厅开设了导办窗口,推行代办导办制度。二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全面规范不动产转移登记,深化二手房转移登记线上“全程网办”、线下“一窗通办”,双管齐下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办事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县政府组织召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等相关部门专项工作协调会确定,于6月1日起,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流程优化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23号)和全市各县做法,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时,统一由登记人员做齐二手房买卖合同、税务申报材料、登记材料等全部材料后,通过数据共享,分别推送到各部门进行合同备案、计税。即办事群众只需到一个窗口就可办好二手房转移登记所有手续,基本实现“一窗通办”要求。三是优化不动产办事流程,推行代办导办制度,加强股室沟通协作,强化责任、服务意识,为企业服务开设绿色通道,积极对接企业代办工作人员,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提供全程代办服务,真正消灭“多次跑、重复跑”现象。多股室联合审批业务主要是涉及不动产登记分割、合并审批业务。该业务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发起,相关股室联合会审。为确保联合会审业务提质增效,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局内部代办员,目前已联合审批12宗,时效1天/宗。四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一体化管理与服务平台”和“河源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布、公示的工作流程及受理材料受理、办理业务。经查询相关审批材料,2020年3月4日办理的广东润和电器科技 (河源)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资料及手续齐全,虽为同日办理,但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在先。2021年我局人员岗位优化调整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建设规划管理股负责审批。经查阅2021年以来审批档案,不存在此类问题。

  4.关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重点加大执法人员保障力度,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比例,杜绝普通干部参与执法工作现象,确保执法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持证办案。组织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目前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27名(去年以来,已取得行政执法证7人),规范行政执法案件管理,杜绝无行政执法证人承办案件查处。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案件组卷材料,避免再次出现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未送达当事人的情况。三是我局组织多次业务交流会、业务培训等,并制定《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下发至各乡镇;安排执法人员到各镇进行现场协助、指导各项业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局领导班子到乡镇开展耕地保护培训11次,举办2023年紫金县自然资源业务培训班。

  5.关于“工程项目执行公开招投标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二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工程项目应达公开招标的必须公开招标;对应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的,必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属于服务类,可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必须招投标办法规定,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未超过100万元、施工费未超过400万元,不属于必须公开招标。

  6.关于“招投标监管缺位”的问题。加强学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况方面

  关于“协调处置违法建筑问题温度不足”的问题。结合《三定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基础上,与城管局沟通面商4次,电话沟通多次,防止“以罚代管”现象,严格执行《紫金县城镇规划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办理补报建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强化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及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理论学习、专题研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将个人自学、集体学习、专题研讨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确保学习成效切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效。

  (二)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工作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已完成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效;要长期坚持的任务,常抓不懈,持续发力,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对正在整改的任务,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坚持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进一步压实分管领导和股室责任,加强与城管部门协调联动,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等方面,组织制定印发《紫金县实施用地问题整治落实“长牙齿”硬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土处置工作(试行)的通知》等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通过制度推动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问题不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762-7825967;邮政地址:紫金县紫城镇长安大道西1号;电子邮箱:msg7825967@163.com。

  中共紫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