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6-12 来源: 紫金县医疗保障局 阅读人次: -
【字体: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

  为落实《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河府〔2023〕43号)精神,推进新生儿、参加职工医保离职人员等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实现“应保尽保”。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新生儿可于出生6个月内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加居民医保,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给予医保报销(从2023年6月1日起取消随父母报销政策)。

  (二)仍未参加我县2023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可于2023年6月底前参加居民医保,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人员可中途参加居民医保,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二、登记缴费

  (一)登记方式。符合上述调整范围的城乡居民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中途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并推送应征人员名单后即可进行参保缴费。如无法缴费,请及时与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县医保中心业务受理组

0762-7888617

苏区镇

0762-7306288

好义镇

0762-7438992

紫城镇

0762-7837716

南岭镇

0762-7338932

上义镇

0762-7458523

中坝镇

0762-7621053

瓦溪镇

0762-7683593

义容镇

0762-7108975

敬梓镇

0762-7667982

九和镇

0762-7498096

黄塘镇

0762-7285005

水墩镇

0762-7847128

蓝塘镇

0762-7906336

柏埔镇

0762-7221138

龙窝镇

0762-7570255

凤安镇

0762-7408215



  (二)缴费方式

  方式一 微信粤医保缴费

  微信小程序“粤医保”--业务办理--城乡居民在线缴费。

  方式二 微信粤税通缴费

  微信小程序“粤税通”--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方式三 微信粤省事缴费

  打开“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服务”--医保--个人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医保费清缴--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下一步--输入“户籍信息”--缴费成功。

  方式四 支付宝缴费

  打开支付宝--搜索市民中心--点击社保--从社保缴费栏打开城乡居民缴费--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选择缴费方式--缴费成功。

  方式五 银行前台缴费

  缴费人可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全市任一河源市农村商业银行网点或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方式六 其他方式

  缴费人还可以通过“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税务征收前台进行缴费。

  三、温馨提示

  请符合调整范围的广大市民相互告知,在6月30日前踊跃参保,切实维护好自身医疗保障权益。



紫金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