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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期 紫金县工商局迅速调解一起农资消费纠纷

发布时间:2014-04-15 来源: 紫金县“两建”办公室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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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4日,紫金县工商局接到河源市12345政府热线转办的农资消费投诉,反映紫金县瓦溪镇温某,其于2014年2月6日在瓦溪镇某肥料农药门市购买8包芭田肥料,每包价格为238元,该肥料是深圳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份生产的。温某诉称他之前使用的肥料一碰即碎,而这次购买的肥料比较坚硬,怀疑因库存时间过长导致肥料失效,存在质量问题。

  接诉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前往瓦溪镇了解情况。经初步了解,双方当事人均坚持各自意见,协商不成后要求将该化肥抽样送往河源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测。对此,该局执法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发现消费者温某购买的化肥生产日期是2012年11月,其购买日期为2014年2月,尚在产品保质期内,不存在库存时间过长导致肥料失效的问题。同时,该肥料农药门市能提供当批次的产品合格证和生产厂家提供的检验报告,并建立了购销台账。

  为此,该局执法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并耐心向温某普及农资商品特别是复合肥料的相关知识,宣传农资辨假识假知识。经过宣传教育,温某对比实物和检验报告有关数据,确定该肥料不存在质量问题,最终表示主动撤回投诉,也不要求该农药门市承担任何责任。至此,这宗农资消费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给消费者节省1000多元的送检费用。

  事后,消费者温某对该局执法人员能设身处地为消费者排忧解难、避免消费者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