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洁卫生集中行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和省、市驻县各单位:
经县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7月10日下午开展全县清洁卫生集中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10日下午4:00至5:30。
二、工作重点
办公场所及卫生责任区的保洁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县各单位要按照县城创卫责任区划分的路段,组织干部职工做好本单位门前及责任区清扫工作。
2、县城内街小巷的地段,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紫城镇各居委会负责清理、清扫。
3、对于人工一时难以清理、清扫的垃圾杂物,保洁责任单位可与县环卫大队联系(联系电话:7829009),由县环卫大队帮助清除。
4、各镇要参照要求组织实施本镇辖区的清洁卫生工作。
5、请县作风办和县创卫办派出工作人员对这次清洁卫生集中行动进行督查。
6、请县广播电视台派出记者做好采访报道工作。
中共紫金县委办公室
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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