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坝镇2024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4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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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消安委成员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中坝镇2024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及时将阶段性工作进展和总结报告报送镇消安委办。

  中坝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中坝镇2024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按照镇委、镇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镇消防工作实际,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全力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决定将2024年作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年。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聚焦“遏较大、减增量、控亡人、无影响”总目标,通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有效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减少火灾总量,坚决遏制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三合一”场所、出租屋、高层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

  四、整治重点

  (一)各类场所共性突出风险

  1.违规设置防盗窗(网)和广告牌。

  2.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3.未按要求设置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4.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

  整治要求:重点围绕“拆牌、破网、清通道、配设施、治违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等内容开展整治工作。

  (二)“三合一”场所

  1.住宿部位与生产、储存、经营部位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或分隔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2.采用可燃易燃材料夹芯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材料作为顶棚、隔断或内部装饰装修材料,搭建木质阁楼住人。

  3.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住宿部位设置未开设紧急逃生口的防盗窗网。

  4.消防设施器材未按规范配备或未保持完好有效,未按标准要求安装区域联网型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简易喷淋、消防软管、卷盘等灭火设施。

  5.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整治要求:统筹组织我镇消防和应急工作人员、村(居)委员会、网格组织全面开展专项行动,组建联合整治小组开展整治工作,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边排查边整改,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同时,组织排查人员利用河源市“三合一”APP管理系统,动态录入场所信息,建立健全“良好、一般、危险、高危”四级风险预警及应急响应工作机制。

  (三)出租屋

  1.生产经营区域与居住区域实施有效防火、防烟分隔。

  2.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房间内等停放或充电。

  3.对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等现象开展“拆窗破网”集中行动,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4.拆除用于搭建、围护、分隔的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5.清理占用、堵塞、锁闭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现象。

  6.整改并查处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完善或维护保养不到位情况。

  7.立足疏堵结合,规划辖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杜绝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

  整治要求:各村要对辖区出租屋开展全面整治,切实了解掌握辖区出租屋当前的消防安全现状、突出火灾风险,尤其是要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进行逐栋核查,在4月底前建立底数清单、问题清单,在4月30日前将排查统计报表至镇消安委办,在6月20日之前完成全部隐患的整改工作。参与行动的镇直相关职能部门依照职责,落实任务分工,开展联合治理,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劳动密集型企业

  对辖区工厂企业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摸底排查,特别是对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要重点排查,通过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1.检查行政许可。单位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是否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是否擅自改变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

  2.查建筑防火。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休息室、员工集体宿舍间是否落实防火分隔措施,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或者做隔热保温层;同层多单位的分租式厂房仓库是否落实防火分隔措施。

  3.检查火源管理。是否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火灾危险作业,是否违规用火、用气、用油;电器产品、燃气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是否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违规混存现象。

  4.检查安全疏散。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设置数量和形式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且保持畅通;外墙门窗是否设置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且保持畅通。

  5.查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且完整有效,是否依法实施定期维护保养。

  6.检查消防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分租、转租厂房仓库是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出租方是否存在“只租不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将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分租给其他生产经营主体的行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规范;场所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人员器材装备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备实战能力;场所员工是否全员参加消防培训,是否具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是否了解应急逃生方法。

  整治要求:规划建设办、执法队等部门要依法查处企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和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工商信要依法履行工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职能和民爆行业监管职能。应急办要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按权限依法监督检查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镇消防救援大队要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牵头推进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六)医疗机构。

  1.是否依法办理医疗机构行政许可或登记备案,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2.是否按标准设置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面、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是否在外墙门窗违规设置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装饰物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及夹芯材钢板进行防火分隔或装修装饰。

  3.是否按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掌握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程序,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值守。

  4.防火墙、防火隔墙和管道井、电缆井等是否分隔和封堵到位;防火门、防火卷帘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5.疏散楼梯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6.是否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电动自行车等是否违规停放、充电;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安装敷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按规定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集中供氧设施、氧气瓶储瓶间设置、管理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是否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7.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及职责;是否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全员培训和分类培训。

  8.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或微型消防站,配齐灭火器材装备;是否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

  9.是否建立严格的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档案台账;电工作业、电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严格落实持证上岗。

  整治要求:由公共服务办牵头,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整治。组织对本辖区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无盲区”排查摸底,建立底数、隐患、措施和责任“四个清单”,坚决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同时,督促本辖区医疗机构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和加强消防演练培训。

  (七)养老机构

  1.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2.是否在外墙门窗违规设置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装饰物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

  3.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及夹芯彩钢板进行防火分隔或装修装饰。

  4.是否按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

  5.疏散楼梯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

  6.是否乱拉乱接电气线路,是否在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7.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和充电。

  8.是否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及职责;是否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检查。

  9.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或微型消防站,配齐灭火器材装备。

  10.是否结合场所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演练。

  整治要求:由公共服务办牵头,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整治。组织对全镇范围所有养老机构进行全覆盖排查,建立台账底数、隐患清单,坚决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坚决杜绝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八)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

  1.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2.是否按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3.有消防控制室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做到专人在岗、持证上岗。

  4.严查教职工、学生厨工、物业保洁等人员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车乱停乱放和飞线充电以及进楼入户等行为。

  5.是否存在疏散通道被占用、安全出口设置不合理且被封闭的现象,要推广运用智能门禁系统,统筹做好门禁安防和消防疏散安全。

  6.电气线路和燃气使用是否规范、是否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7.宿舍管理员是否掌握消防栓、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是否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8.是否设置影响疏散的防盗网或防盗窗。

  9.各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转发〈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的要求,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整治要求:由镇教育办牵头,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整治。组织对本辖区所有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排查摸底,建立底数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各校各培训机构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立行立改,短期内不能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紧盯严守、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及时挂牌督办。

  (九)宾馆酒店及公共娱乐场所

  1.消防行政许可情况。是否进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现象。

  2.建筑消防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卷帘、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是否处于完整好用状态;场所内所使用的各类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

  3.安全疏散设施及管理情况。场所疏散总宽度、每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宽度、最远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楼梯设置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数量、照度等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现象。

  4.建筑内部装修及违章用火用电情况。场所内部装修及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阻燃制品及阻燃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5.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签订维保合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具备从业和执业条件;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是否具有消防设施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整治要求:小旅馆及小型娱乐场所由镇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整治。要求对所有的场所开展排查摸底,建立底数台账,对检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场所,坚决采取处罚、查封、关停等手段,坚决消除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4月30日前)。

  按照统一部署,各行业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和发动。各镇也要结合辖区实际,对相关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整治攻坚(2024年11月15日前)。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积极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整治,确保各类场所全覆盖,隐患动态清零。各镇要充分发动派出所、政府专职队、村(社区)网格员等各方力量对辖区的各类场所开展排查,建立台账底数和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针对久拖未改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隐患,上报镇消安委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到位,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2024年12月20日前)。

  根据方案整治内容,由镇安委办和镇消安委办牵头,组织相关行业部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对整治推进不力的部门和村(社区),由镇委督查室和镇政府督查室进行重点督办。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攻坚行动工作质效。镇消安委要以此次攻坚行动为契机,成立工作专班(临时抽调派出所、市场监管、城管综合执法局各一名人员),办公室设在镇消防救援大队,涉及整治范围内场所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派员参加,负责攻坚行动具体组织实施,定期会商研判,及时督导调度工作进度,协调推动工作开展。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同之前部署的除患攻坚行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通过排查整治,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影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易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突出隐患问题,全力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均应成立相关工作专班,明确组织架构,及时加入整治工作群。由镇消安委办公室牵头,落实“每周一统计、每月一小结、每季度一调度”工作机制,压实压紧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同时,各村(社区)、各部门负责人要按时上报粤政易整治工作群中镇消安委办下发的工作任务,对于整治工作敷衍了事或不及时上报的行业部门和村(社区),由镇消安委办形成通报上报镇委、镇政府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专项整治专班联络员名单于4月30日17时前报送镇消安委办公室(镇消防救援大队),于每周五下班前通过粤政易平台报送本周工作动态和整治情况,由镇消安委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形成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