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容镇创建省卫生镇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30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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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进省级卫生镇创建工作,改善和提高义容镇城乡环境卫生总体质量,营造优质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根据《广东省全面深化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粤府办〔201547号)和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河源市2019-2020年加快推进创建卫生镇村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卫健〔201920号)及县府办《关于印发紫金县爱国卫生工作规划(2017-2020)的通知》(紫府办〔20172号)和《2020年紫金县省级卫生镇创建工作方案》(紫爱卫〔20201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义容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卫生健康局工作要求,切实把卫生创建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以卫生创建工作薄弱环节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卫生创建工作的领导力度、工作力度和长效管理力度,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创优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和义容整体形象,致力打造“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新义容,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202010月底前各项“创卫”指标达到省级卫生镇标准,2020年成功创建省级卫生镇。

  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创建省级卫生镇(以下简称创卫)工作镇委、镇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各部门相互支持协作,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整体谋划、统一部署、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统一部署工作,镇关单位和义容社区及其所辖村民小组整体推进工作,确保创卫工作步调一致、有序推进。

  (三)坚持标本兼治、完善机制、长效管理的原则。既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又积极探索解决问题反复出现的办法,把创卫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巩固下来,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全镇卫生长效管理。

  三、组织机构

  镇委、镇政府成立义容镇创建广东省卫生镇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担任组长,镇单位村(社区)(总)支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创卫办,由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创卫办主任(详见《关于成立义容镇创建省卫生镇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的通知》

  四、主要任务责任分解

  (一)加快圩镇基础设施建设

  1.镇级新增1座生活垃圾中转站,标准改造1个原有的农贸市场公厕,维护好主街道路灯,对圩镇进行绿化。责任单位:镇村镇办城管义容社区

  2.食用牛、猪指定场(点)屠宰。(责任单位:镇食品站、镇动监所)

  3.全面完成义容镇农村地区改厕任务和饮水安全工程,实现行政村主村道路面硬底化。责任单位:镇新农办、农村公路管理办、各村<社区>

  (二)加强圩镇环境综合整治

  1.继续深化圩镇市容市貌、社会治安、道路交通三个专项整治,彻底整治“脏、乱、差”现象。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城管所

  2.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拆除圩镇及周边村范围内的养猪场(点),确保圩镇镇域内干流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责任单位:镇环保部门、农办、村镇办、各村<社区>)

  3.启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抓好施工场所的扬尘防治,严禁在圩镇禁燃区内燃烧烟花、鞭炮等,确保圩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安监站、环保部门)

  (三)深入开展农村整洁行动

  结合“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整洁大行动,全面清理积存垃圾和建筑淤泥,确保常年保持公共场所、村头村尾、房前屋后、路边、河边、塘边、山边等可视范围内没有生活垃圾和建筑淤泥责任单位:镇新农办、各村<社区>)

  (四)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设立镇爱卫机构。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镇政府、各村(社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镇发展规划,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以镇带村,整体发展。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创卫办、爱卫办各村<社区>)

  2.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卫生创建工作纳入镇发展规划,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镇带村,整体发展。责任单位:镇党政办爱卫办

  3.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责任单位:镇爱卫办、各村<社区>)

  4.设立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平台,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责任单位:镇党政办爱卫办、各村<社区>)

  (五)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健全,相关人员和经费要足额及时落实。义容卫生院、各村(社区)卫生站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能承担起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社区、学校、卫生室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积极发挥作用。责任单位:镇爱卫办、卫生院、各中小学

  2.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通过学科教学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5%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责任单位:各中小学

  3.卫生院、卫生站(所)设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95%责任单位:卫生院

  4.社区(村)、卫生院(室)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向社区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责任单位:卫生院、各村<社区>

  5.各行业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5%责任单位:镇爱卫办、卫生院、人社所)

  6.各类公共场所和各传播媒体设立健康教育宣传平台,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对卫生创建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责任单位:镇爱卫办、卫生院

  7.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并监督落实。责任单位:镇爱卫办、城管所

  (六)环境卫生

  1.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实施要求,路网体系完善,道路路面平整完好。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污水暗管(沟)排放,圩镇下水道管网覆盖率≥90%责任单位:村镇办、城管所

  2.公共厕所、垃圾桶(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符合《广东省卫生镇(县城)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建成区无旱厕。责任单位:镇农办、村镇办、城管所、各村<社区>

  3.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有专门队伍,圩镇主街道保洁服务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服务不低于8小时。镇村建成区内垃圾容器化覆盖率≥80%,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密闭清运率达到100%责任单位:村镇办城管所、环卫队、各村<社区>

  4.圩镇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妥善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责任单位:镇农办、村镇办城管所,各村<社区>

  5.卫生责任制落实,彻底整治圩镇“六乱”现象(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摆摊点、乱丢乱吐)。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管理良好。责任单位:市监所、市管所、城管所、各村<社区>

  6.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责任单位:镇村镇办、城管所、自然资源所)

  7.河道、池塘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责任单位:镇农办、城管所、各村<社区>

  8.圩镇区域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26%,路灯亮灯率≥95%责任单位:村镇办城管所

  9.圩镇区域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镇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责任单位:派出所、动监所、各村<社区>

  (七)环境保护

  1.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必须有市级以上机构认证材料)(责任单位:镇环保部门)

  2.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责任单位:镇环保部门、水管所

  3.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责任单位:镇环保部门)

  4.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责任单位:镇爱卫办、卫生院)

  (八)病媒生物防制

  1.认真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责任单位:镇创卫办)

  2.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责任单位:镇创卫办)

  3.圩镇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责任单位:镇爱卫办,市监所)

  4.通过综合防治,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在2011年已达标的基础上,确保在2020年上半年实现灭蝇达标,其他2项不超过标准的2倍(必须有市级以上机构认证材料)。(责任单位:镇爱卫办、市监所)。

  (九)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连续3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必须有市级以上机构认证材料)。(责任单位:镇爱卫办、市监所、水所、人社所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供水单位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具有有效许可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条件、操作过程符合相应法规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卫生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责任单位:镇爱卫办、市场监督管理所、水管所

  3.食品生产单位不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现象。食品销售单位无变质、腐败、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律的规定要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和冷藏设备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县城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0%。(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爱卫办)

  4.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责任单位:镇水管所

  5.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镇域商场等场所应当有良好通风采光条件,合理配备垃圾箱和卫生公厕。(责任单位:镇爱卫办、城管所、市场监督所)

  6.企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圩镇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责任单位:市监所、卫生院、人社所

  7.全面实行生猪、牛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无注水猪、牛肉和病死猪、牛肉上市。集中生猪、牛屠宰点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无对生猪、牛或生猪、牛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现象。(责任单位:食品站、动监所)

  8.各中小学设立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市监所)

  (十)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3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必须有市级以上机构认证材料)(责任单位:卫生院)

  2.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对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报告和处理。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及戒烟诊室,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感染科。(责任单位:卫生院、各幼托机构、小学)

  3.免费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95%;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接种率100%,幼托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责任单位:卫生院)

  4.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医疗服务秩序良好。(责任单位:卫生院)

  (十一)社区卫生

  1.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卫生院、各村<社区>

  2.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活动。(责任单位:镇爱卫办)

  3.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无“牛皮癣”等非法小广告。(责任单位:镇村镇办城管所、派出所、各村<社区>

  4.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公共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责任单位:镇环卫、城管所、各村<社区>

  (十二)乡镇辖村卫生

  1.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的参保率高于省、市平均水平。(责任单位:镇合作医疗办

  2.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所),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责任单位:镇卫生院、各村<社区>

  3.40%以上村庄创建省级卫生村。(责任单位:镇政府

  4.自来水普及率≥90%,其中学校自来水普及率≥95%,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98%,其中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100%。(责任单位:镇新农办、水管所、各中小学)

  5.村庄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孳生的污水坑、粪坑。(责任单位:镇新农、各村(社区

  6.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7.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五实施步骤

  根据整体部署,创建广东省级卫生镇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全面动员、集中整治阶段(20206

  1.20206上旬前,镇委、镇政府召开义容县创建广东省级卫生镇动员大会,部署创卫工作。各单位广泛开展创建广东省级卫生镇宣传活动,为开展创建活动提供组织保证,营造创建氛围。

  2.20206中旬前,镇创卫办制定创建广东省级卫生镇工作任务网格化管理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督查方案、工作问责办法等。各责任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对照《广东省卫生镇(县城)标准》指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把任务和责任分解细化到人。

  3.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面开展整治圩镇环境综合整治大行动,动工建设与创卫配套的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第二阶段:突破重点、整体推进阶段(20207月至20208

  对照《广东省卫生镇(县城)标准》,在圩镇周边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创卫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逐项、逐部门进行模拟检查验收,针对反映出的薄弱环节与问题进行重点整改攻坚,力争使软、硬件建设全部达到标准要求。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申报迎检阶段(20209月至12月)。

  1.20209月镇爱卫办按程序向县爱卫办正式提出书面申报材料,由县爱卫办向市爱卫办推荐。

  2.在迎检期间,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夯实硬件基础,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创建档案资料,确保顺利通过评审。

  3.全镇上下继续认真总结创建经验,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创建广东省卫生镇长效管理机制,随时做好接受暗访复查的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把本单位的广东省卫生镇务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于20206月底前报镇创卫办。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实施步骤、资金筹集、具体工作措施等,做到机构健全、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具体和操作性强。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和各单位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沟通,注重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要细化工作,按月度工作安排如期推进工作进程;要安排专人负责广东省卫生镇工作的全程跟踪落实,从7月起,每月底要将月度推进情况报镇创卫办。

  (三)多方筹资,积极推进。各责任单位要想方设法、千方百计拓宽筹资渠道,为创卫的全面顺利完成提供资金保障。一是加大资金投入。镇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将创建广东省卫生镇工作列入预算,为顺利创建广东省卫生镇提供必要经费保障。二是实行奖励机制。义容社区、义容城管所为义容镇创建广东省卫生镇工作开展日常的主要力量,为调动义容社区干部及城管所队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决定对创建广东省卫生镇的主要力量义容社区奖励5000元、城管所队员每人每月奖励500元(于成功创建广东省卫生镇后发放)。  

  (四)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各责任单任要建立健全工作落实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按质全面完成。镇创卫办要加大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力度,及时跟踪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逐月汇总整理进展情况报告镇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并通报相关单位;逐季对创卫工作进度进行督查督办;年中、年底要召开工作推进会,全面综合情况报告镇党委政府领导并通报镇创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加强考核,严格问责。镇创卫办要制定创卫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定期对镇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对创造性开展工作,依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由镇委、镇政府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