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51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
各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今年4月22日是第51个世界地球日(以下简称“地球日”)。地球日是宣传我国自然资源国情国策,普及地球科学技术知识的重要平台。为做好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51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54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珍爱地球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活动时间
第51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从4月20日开始,至4月27日结束。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第51个地球日的宣传活动,特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温火炎
执行副组长:王伟红
副 组 长:陈子雄、张建堂、杨振南
成 员:各自然资源所所长,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谢健帆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宣传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
四、宣传内容
围绕自然资源部宣传活动周主题,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及我省自然资源科普特色优势,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网络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动员自然资源系统全体人员参与宣传,形成亲近自然、了解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意识。
五、宣传方式
1.设立宣传专栏。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上提供的系列宣传内容制作“4·22”世界地球日宣传专栏,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媒体渠道,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社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2.播发宣传标语。4月20日至4月27日,通过局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珍爱地球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地球日主题标语,将第51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方案、活动情况、宣传资料及时在“紫金自然”微信工作群和县政府网站上公布,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3.悬挂横幅。制作“4·22”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横幅和宣传海报,在各乡镇自然资源所显眼处悬挂。
4.网络平台宣传。发动局全体人员在微信朋友圈转发省厅下发的“主题活动小程序”和“粤课堂科普视频”。
5.征集文字代言活动。给各行局、镇人民政府发送一份“我为大自然代言”的函。
六、活动要求
(一) 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要高度重视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相关股室要配合牵头股室,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 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普及有关科学技术知识,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建立正确的自然资源观和普及地球科学知识。
(三) 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动用各种宣传工具,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全力协调,认真组织。要认真细致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我县疫情防控要求,以线上方式为主,确保宣传活动安全高效的开展。
(五)加强反馈,及时总结。各自然资源所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总结活动情况,于4月26日前将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含图片)、产生的影响和效果总结(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反馈县局办公室(邮箱:msg7825967@163.com,联系人 :谢健帆 ,电话:7825967 )。
紫金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