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紫金县湘兴矿业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3月11日收到你单位关于紫金县湘兴矿业有限公司砂石加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办理号:MB2D1668144011600500125031100)。现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紫金县柏埔镇福田村鸡栖坑,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4.831388,北纬23.715833,南侧邻近S242省道。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15hm²,均为临时占地。本项目性质属建设生产类项目。基建期为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生产期为2023年1月至2036年8月,复垦期为2036年9月至2037年2月,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00万元。
本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为5.38万m³,其中开挖2.09万m³回填3.29万m³,借方1.2万m³(均为绿化复垦所需的外购种植土),无弃方。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15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不设置,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29020元。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 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180 号)的规定,该项目免征省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26118元,征收省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2902元。
附件:关于紫金县湘兴矿业有限公司砂石加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紫水许决字〔2025〕4号(1).pdf
紫金县水务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