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紫金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紫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紫金县城南新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了专家组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紫金县城南新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位于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项目中心地理位置为北纬23.372350°,东经115.094253°。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98.80hm²,其中永久占地为290.11hm²,临时占地8.81hm²。项目已于2022年8月开工,计划于2030年12月完工。项目总投资97024.7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6617.07万元。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1307.31万m³,其中开挖土石方量为683.90万m³,回填土石方量为623.41万m³,借方(内部关联工程调配)0万m³,弃方60.49万m³,弃方运至紫金县城南新区风门坳弃渣场。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98.82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9.56%。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675926元。
附件:关于紫金县城南新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含批复)
紫金县水务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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