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2019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
2019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及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推动紫金振兴发展提效破局,完善提升优质高效的法治环境提供良好的保障。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全面依法治县正确的政治方向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建设一切工作。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全面系统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成员单位)
2.深入推进宪法宣传贯彻。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县政府党组会议或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学习内容,有关会议学习宪法法律一年不少于2次。进一步强化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和宪法法律意识教育,推动落实宪法法律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各类专项培训的必修课,继续将宪法法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必考内容。推进“宪法进万家”,深入开展“宪法在我心中”法制宣传进校园和“12·4”宪法学习宣传周活动,让法治精神在青少年脑海中从小扎根,在潜移默化中培育。继续坚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把国家机关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情况纳入法治河源建设考评范畴。(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
3.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机制。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査,贯彻落实《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査条例》;加快建设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二、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不断增强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县的能力和水平
4.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县制度。推进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制度、运行机制规范化建设。建立并落实重要法治工作事项审批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重要法治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和重大法治事件报告机制。(县委依法治县办)
5.持续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上级党委应当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深入实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制度,探索“述”“评”结合、增强述职实效,并把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依法治县办)
三、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6.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下放的尽量下放、能合并的予以合并原则,继续压减一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将量大面广、风险可控、下级管理更加方便有效的事权下放到镇实施;依法扩大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强调整行政职权事项落实和衔接,强化对承接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禁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变相实施审批和许可。推进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规定标准和制度规范。继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信用平台建设,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市场监管等各业务管理系统对接,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应用机制。(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委编办、县公安局)
7.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规定(试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对列入听证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起草部门应当组织听证。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建立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机制,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直各有关单位)
8.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根据省、市的工作部署修订《紫金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乡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査制度,强化对乡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管。按省、市统一部署,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县司法局、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9.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检査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标准编制工作,加快推进省市县镇四级协调联动的行政执法信息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各有关县直单位)
10.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督察;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执法,部署开展执法司法督察。(县委依法治县办、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审计局、县司法局)
11.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推进行政复议工作下沉,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数据统计分析运用。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效率,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工作。(县司法局)
1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扎实做好公报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贯彻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要求。抓好政务舆情回应处置。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快建设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平台。(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保障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13.深化司法领域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推进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惩戒制度。持续推进新型办案团队建设,落实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坚持有效放权和有效监管相结合,健全司法权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和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全面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
14.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査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完善判处刑罚罪犯的交付执行工作机制。(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15.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推进要素式审判。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快解决执行难问题,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送必达、执必果”。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推进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建设。深化少年、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
16.深化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根据国家部署安排,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强化对受立案环节的监督管理。健全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规范证据审查判断和运用。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监督管理机制,深化警务公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17.健全完善刑事执行和强制隔离戒毒体制。落实国家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刑罚执行一体化,统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定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办法。推进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推动解戒人员衔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县司法局、县公安局)
五、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推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18.加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深化“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城乡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信息化水平。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及评价工作。开展创新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继续开展第三届“河安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大赛活动,打造特色品牌,大力推进多元共治,拓宽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渠道,特别是完善异地务工人员有序融入、参与社会治理机制。(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19.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打造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人民调解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有机衔接;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开展诉前先行调解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完善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工作机制,推进律师调解试点。继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综合发挥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信访等作用,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依法治网,推动构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和网络犯罪防治体系。(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20.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打造“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生态圈,继续拓展语音平台、网络平台、实体平台、自助服务终端等四条渠道,推进更多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进驻,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向乡村延伸。深化律师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完善律师执业权力保障,切实解决律师“会见难”等问题,完善律师行业税收政策和会计处理规定,健全律师参与重大案(事)件法治工作机制,完善律师执业惩戒制度和诚信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提升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水平,建立、完善法律援助补贴、质量标准规定。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县司法局)
21.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机制、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以案释法机制、媒体公益普法机制、法治文化建设社会扶持机制、普法队伍经费保障机制、普法考核评估机制等,贯彻实施《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完善紫金县落实普法责任制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学宪法宣宪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我县发展竞争力
22.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规划设计。对标大湾区先进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优化投资审批服务,根据省部署,探索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化方案。(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改革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
23.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动态完善县、镇统一行政权力事项通用目录、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以及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加快建设统一安全的政务云平台,推动协同办公平台试点工作。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广应用“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和“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24.强化产权保护的法治保障。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执法司法督察。严格规范涉及企业、企业家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案件的执法司法行为,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相关强制措施。做好破产审判工作,依法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适时发布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25.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和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机制,建立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问题。继续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构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加快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交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26.推动法治建设服务保障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认真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法律事务协调机制。加快推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关执法合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合作;建立社会治安联动机制,强化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案件应急处置合作。深化融入粤港澳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力度。(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七、强化法治建设保障,促进全面依法治县顺利推进
27.启动法治紫金建设第三个五年规划起草工作。按照省委、市委部署,及时启动法治紫金建设第三个五年规划起草工作,加强法治紫金建设顶层设计。认真组织实施《紫金县推进全面依法治县行动方案》,推进落实全面依法治县行动项目。加强法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县委依法治县办)
28.推进法治建设人才培养。加强法治专门队伍教育培训,确保法治工作者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加强法学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引领法学法律界、汇聚优秀法学法律人才方面的作用。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人员的培训。(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法学会)
29.组织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迎评和法治河源建设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好2019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迎评和法治河源建设考评工作,强化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和法治河源建设考评结果的运用,认真开展整改工作,补齐短板,提升法治水平。(县委依法治县办)
30.强化依法治县工作督查督办。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列为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重点事项,纳入绩效考核,完善相关机制。强化各级法治工作机构的规划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检查督促等职能,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开展检査与对账。加强对重要事项的跟踪督办。(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办公室)
31.建设依法治县工作综合信息系统。积极适应大数据时代信息化发展新趋势,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加快建设依法治县工作综合信息系统,强化科技引领、深化信息支撑,充分发挥科技信息化对法治工作体制机制、管理创新的推动作用,实现法治工作的实时监测、分析研判、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估、信息发布,提升法治紫金建设的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水平。(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