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司法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紫金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履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为紫金各项事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治紫金建设推进有力。一是全面加强乡镇法治建设。印发《紫金县全面加强乡镇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强化党对乡镇法治建设的领导,完善乡镇法治工作机构。目前,我县16个乡镇已全面设立镇委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大力推行司法所所长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依法治镇工作人员联系制度,有效推动委员会及办公室有序运转。二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织开展了落实县级管理权限下放工作运行机制推进会暨行政执法培训会,推动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乡镇执法工作的部署、培训、指导和监督。完成了对16个乡镇的全覆盖调研,聚焦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有效开展评估、指导和监督,确保下放工作落实到位。三是稳步推进法治河源考评工作。印发了《紫金县2021年度法治河源建设考评整改工作方案》,督促指导相关单位主动认领任务,有序开展整改。目前,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召开了迎接2022年法治河源建设考评工作推进会,提前谋划主动作为,集中精力补短板弱项,确保顺利通过2022年度法治河源考核。四是大力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制定了《关于做好紫金县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通知》《紫金县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落实“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程,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目前,全县272个村(社区)已申报1157名“法律明白人”,各镇已开展8场任前培训,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64户。在蓝塘镇试点开展“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主题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升群众在乡村治理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依法行政工作高效实施。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聚焦制度刚性执行,加强部门柔性沟通。一是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查力度。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常态化推进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和法律顾问事前把关作用,组织法律顾问通过列席会议参与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多种方式参与重大决策和政府制度设计。今年,我局共审核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审查县政府及部门重大行政决策9项,审查其他涉法事项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书125件。县政府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39份。二是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履行监管职能,行政执法信息化工作有效推进。今年,我县44个行政执法部门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了9147条行政执法信息。推动全县38个行政执法单位上线应用河源粤执法,今年以来线上办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共计787宗。大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业务培训,实现培训数量质量“双提升”。今年,我局共组织开展了6期23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业务培训和“河源粤执法”平台专题培训,培训达720余人次,培训覆盖面大大提升。三是复议应诉履职尽责。围绕“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主动运用和解、调解等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有效沟通,争取化解行政争议。今年,我县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5宗,办结33宗(含去年结转7宗),正在审理10宗,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行政应诉工作稳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升。今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8宗,审核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8宗,审核以县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6宗,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5宗。
(三)法治宣传教育精筹细划。聚焦“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一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出台了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和“八五”普法决议,进一步推动我县机关部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主体责任。印发了《2022年紫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紫金县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所涉普法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责任部门,形成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二是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突出重点对象,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村“两委”干部、执法队伍、律师群体等重点人群,开展相宜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围绕服务大局的需要,深入开展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法治宣传。今年,我县共开展各类法治专场宣传活动89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8万余份,线上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12000多条次,上法治课堂729多堂次,受教育11.3万人次。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共12179人参加2022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达99.18%,优秀率达98.09%。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优化选点布局,立足现有法治文化阵地和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积极打造“全国首个司法所”、敬梓镇冯坑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蓝塘建联村和水墩黎坑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文化阵地,形成规模矩阵效应,推动法治文化与道德建设、廉政建设、乡村文化融合发展,助推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为法治紫金、平安紫金建设添砖加瓦。目前,“全国首个司法所”展厅建设项目已经进入施工阶段,预计2023年1月完工并投入使用。
(四)法律服务提档升级。聚焦重点工作,整合法律资源,提供服务保障,自觉将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努力践行“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的理念,积极开展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县已完成16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站和22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服务站覆盖率达100%,工作室建设进度达82%。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在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上实现“双提升”,开启了“一门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的新模式,群众体验感有效提升。二是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效有效提升。制定了《紫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办法,从考核、管理、监督等方面全方位加强规范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实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值班坐诊”制度,实施法律服务事项订单式服务,鼓励村(社区)与法律顾问深化合作模式,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从“被动服务”到“主动服务”的转变,法律服务质量及效果有效提升。今年,我县在保持村(社区)100%配备法律顾问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覆盖水平,增强服务质效,实现全县272个村(社区)配备56个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服务4203件(次),受服务对象14190人(其中法律咨询3313件,上法治课792节,开展法律培训222次)。三是法援案件保质增量。按照“应援尽援”的法援宗旨,拓展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畅通法律援助申请途径,提升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设立驻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贯彻落实刑事全覆盖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今年,我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91宗,在去年已经5宗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案例库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了2宗;接待、解答来电来访咨询450余人次;开展法律援助专项志愿服务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五)重点人群管控稳妥有序。时刻绷紧思想之弦,紧盯重点人群、重要时间节点,从严从细精准管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规范落实社矫监管。完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工作制度,细化完善工作流程,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从入矫到解矫的各项程序规范运行。运用智能化手段对社矫对象开展立体化管理,依托“广东省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立电子档案,划定“电子围墙”限制活动区域,运用“司法E通”精细定位管控,借助“粤矫通”工作平台加强在线教育,实现社矫对象的全方位监督管理。做好重点时段的安保维稳工作,落实全天候值班备勤,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圆满完成市检察院巡回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反馈的6条问题线索开展自查,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促使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提升。目前,我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53人(其中缓刑149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无脱管、漏管、涉黑涉恶等现象。二是做实做细安置帮教。及时完成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对接,确保预释放人员衔接回执发送率达到100%。落实与监所无缝对接,对监狱认定的重点刑满释放人员一律落实“必接必送”措施。逐步构建司法所与家庭、单位、社区互动的信息反馈机制和工作衔接机制,加强摸底调查,完善基本信息库。认真落实帮教责任,拓宽帮扶渠道,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切实帮助“两类”人员自食其力。今年,我县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401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28人,社区解矫人员173人,重点帮教对象46人),安置率、帮教率、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均达到100%,未发生安置帮教对象脱管漏管。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着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聚焦矛盾纠纷调解生命周期,加强源头防控、提升调处能力、完善事后治理,做实人民调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工作推动在基层。截至目前,全县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20件,调处成功率98%,未发生“民转刑”案件,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群众吹哨、调解报到”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强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专业性调解阵地,先后建立了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医疗纠纷、土地房屋征收、知识产权、总商会等8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化解矛盾纠纷搭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调解平台。开展了人民调解专场宣传活动2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余人次,有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引导公民依法合理表达诉求,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六)自身建设抓紧抓实。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切实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一是贯彻落实理论学习。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支部党员大会等为载体,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队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先后邀请县委宣讲团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和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宣讲,县纪委监委宣教室主任王雪萍为全体干部职工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8次。二是深入探索党建创新。制定了《紫金县司法局关于推进全面提升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从组织建设、组织生活、队伍建设等方面推动党支部建设与机关内部管理、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深度融合,着力解决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局机关党建活动室完成了升级改造,充分保障了党建学习需求,有效提升了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三是抓好巡察问题整改。2022年3月至6月,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巡察,于8月进行了反馈,指出我局存在4个方面16个问题。我局充分认识县委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序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迅速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确定时间节点,明晰具体责任,做到措施可行、效果显著。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已修订和完善制度6项,巡察问题整改进度为100%。
二、存在问题及2023年工作打算
回顾今年的工作,虽然年度工作如期推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普法重点还不够突出,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主动性不强、创新性不够,对受众群体的法治需求研究不够深入、把握不够精准。普法形式比较单一。二是基层调解工作力量薄弱,专职调解员都是临聘人员,具备法律、心理等专业知识者较少,调解专业人才缺乏。三是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够高,难于满足群众的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未能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群众满意度不够高。
2023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全面推动依法治县的职能作用,奋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各方面。紧抓“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让法治成为领导干部“必修课”。持续狠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高“全国首个司法所”展厅等阵地的创建质量,以点带面,辐射引领,联动提升全县法治文化建设。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大规范性文件制定指导力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提升综合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开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家园。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定期排查化解安全隐患,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加大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力度,组织和引导其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化解,推动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强化安置帮教服务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人员衔接、定期走访、教育帮扶等工作制度,抓细抓实“双列管”工作,预防和减少“两类特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四)优化基层法律服务,厚植基层法治土壤。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着力提高信息化建设、使用和服务水平。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提升办案质量。积极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公证员短缺问题。服务中心工作,持续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等各项活动。
(五)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党建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勤政和警示教育,重点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大力开展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提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法治思维、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队伍整体战斗力。打造模范窗口部门、设立党员示范岗,着力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质效。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以制度的规范化促进队伍的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