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全县民政工作总结和2023年下半年及今后一段时间工作计划
今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指导下,紫金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省、市、县高质量发展大会,省、市民政工作会议,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县两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与时俱进,踔厉奋发,担当作为,如期完成各项民政工作。现将今年上半年全县民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一是高质量完成2023年底线民生提标任务。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897元/人·月、低保补差提高到676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637元/人·月、低保补差提高到311元/人·月。提高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195元/人·月、261元/人·月。共发放低保救助金3362.2187万元、特困供养金1563.138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金2508.1804万元。二是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体系,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认尽认、应退尽退。完成1010户2912人的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将46193名低收入人口列入监测对象,为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共45万元,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44.351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24.1629万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金6.582607万元。
(二)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一是认真谋划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联合有关单位做好县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选址工作,通过多渠道积极筹措项目资金。全力推进第二期1107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龙窝、瓦溪、九和等3间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和“爱心房”项目建设工程,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二是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发放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544.82万元。三是完成全县18间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整治。
(三)儿童福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不断健全。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全县各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有16处,组建了“1+2+N”关爱小组,主要针对未成年人重点群体开展一对一关爱帮教活动。截至目前止,我县共排查出未成年人重点群体423人,已落实对应关爱帮教措施423人,已完成教育转化(矫治)184人,占总数的43%。二是稳步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集中、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别提高到2017元/人·月、1359元/人·月。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45.1574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397.3611万元。目前,全县集中供养孤儿12人、散居孤儿4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90人。三是持续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强收养工作信息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常态化督导。共办理收养子女登记2例。
(四)慈善事业持续蓬勃健康发展。加大培育慈善组织力度,积极募集到更加充足的资金。2023年3月3日,我县隆重召开慈善公益表彰大会,现场认捐超3亿元。
(五)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一是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村民议事厅和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实现全覆盖,村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工作、“一站式”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示范点、社区“万能章”治理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婚姻和殡葬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加快推进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工作,持续推进“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婚姻登记工作。紫城镇、蓝塘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强化殡葬服务管理能力,确保疫情防控转段期间殡葬服务平稳有序。三是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清理整治存在问题机构1个、“僵尸型”社会组织6家,处置非法社会组织1家。四是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实施《地名管理条例》,认真谋划河源市与汕尾市行政区域界线第五轮联合检查前期工作。五是乡风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充分利用清明节、儿童节、殡葬“宣传月”等与民政工作息息相关的节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册、倡议书等3万余份,农村陈规陋习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社会新风尚更加浓厚。
二、存在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基础薄弱,低保、特困供养等标准城乡存在较大的差距;二是养老、儿童福利、殡葬等公共服务设施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养老服务供给不足,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三是现有17间镇级敬老院普遍存在建设标准低、功能不全、消防设施不达标、床位闲置率高的问题;四是社会组织方面,部分社会团体运行不畅,发展较为缓慢。
三、今后工作计划
一是聚焦兜底保障新要求,着力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推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水平提升。健全完善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帮扶政策,加大救助力度。着力构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综合救助帮扶机制。规范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持续规范特困人员供养工作,进一步细化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二是聚焦老龄化发展新形势,着力全方位丰富养老服务供给。
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兜牢责任底线、防范化解风险。加快推进县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提质增效。加强对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规范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资金管理,确保特困供养经费专款专用。落实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营。
三是聚焦关爱保护新理念,着力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有关决策部署,建立成员单位未成年人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围绕职能职责开展“六大保护”。加快推进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尽早实现实体化运行。全面规范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运行。扎实开展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案事件专项行动,继续强化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四是聚焦基层治理新部署,着力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文件要求。充分发挥社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完善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机制。深入推进基层减负,规范落实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推广数字化社区证明。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常态化运行机制。常态化开展群众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积极作用。推进村(居)务公开信息化。
五是聚焦社会发展新模式,着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升社会组织登记质量。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依法审批社会组织,压实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职责,稳妥开展直接登记。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把关,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成立等工作。研究制定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规范社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加强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审查。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构建“常态化+专项式”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联合督导,更好地发挥联合执法和资金监管机制作用。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常态化开展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涉企“乱收费”行为等专项行动。
六是聚焦群众关切新期盼,着力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加快推进紫城镇、蓝塘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加大推进县殡仪馆新馆建设力度,争取尽快开馆使用,破解全县无火化车间的困局。持续加强殡葬服务机构服务管理,规范殡葬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质量。
七是聚焦社会参与新功能,着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壮大社工志愿者力量。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加大慈善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推动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做好第八个“中华慈善日”有关工作。加强乡镇社工站建设,打造一批服务成效显著、品牌特色鲜明、群众口碑良好的标杆社工站。深化“五社联动”实践,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下来,全县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同心同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力推动全县民政工作打开新局面、再上新台阶,奋力谱写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紫金实现又稳又好、加快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紫金县民政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