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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林业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8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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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部署,结合《紫金县2023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紫金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紫金县2023年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和成效

  (一)持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扩大)会议第一议题,由党组成员带领全体与会人员学习,同时作为各党支部重点学习内容由各党支部书记带领党员学习,并在重要时间、节日在我局LED显示屏广泛向社会宣传。

  2.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全面推进、督促检查我局法治工作。根据《紫金县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紫金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工作要求,明确工作分工和工作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局主要负责人负责,各相关股室具体落实,形成层层落实,上下联动的机制,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贯穿在工作当中。

  3.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将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安排,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提出的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四章等内容,确保推进法治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4.持续开展法治学习。2023年7月,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共98人参加了在线学法考试。通过方式多样的学习培训,使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明显提高,为建设一支素质强、效率高、文明执法的林业执法队伍夯实基础。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下放的尽量下放、能合并的予以合并原则。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2.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局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逐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各责任股室、单位分别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同时,做到市场主体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监管对象的变化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工作人员变化动态调整。目前,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的企业(个人)15家、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库34人。今年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5项,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1项。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走深走实,积极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不断探索工作思路,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创新工作举措,着力打造氛围浓、效率高、服务优、审批快、一站式的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明确林木采伐审批、苗木和种子产地检疫合格证、人工繁育及养殖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统一事项名称及申报材料,不断简化办事流程,依法依规,从快从严、规范高效为企业服务。目前,针对我县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项目建设需占用林地时,加强与用地单位沟通衔接,做到主动作为、靠前服务。

  4.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所有重大行政决策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如实记录和完整存档。

  5.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紫金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年度任务,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依法行政的指导作用。进一步整合执法主体,规范执法机构设置,优化资源配置,集中和整合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形成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执法效率。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开展林业法律宣传和教育工作。认真实施《紫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职权的公告》,加强对镇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统筹做好行政职权下放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积极为各镇提供执法培训。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各镇集中学习林业执法培训2次。

  6.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竞方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一系列涉法工作,及时征询法律建议意见,推动法治建设。

  7.实施“阳光政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工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工作,通过“粤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实现网上全过程办案和全流程监督, 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实现执法全过程监督。明确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依托政府网站政策文件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政策资源,积极推进一体化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平台。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通过门户电视、网站、微信、政务公开栏等主动公开我县林业工作的政务信息。截至目前,我局在机构职能、部门预决算、民意征集等栏目公开发布信息21条。

  (三)以加强履职尽责能力建设,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1.做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做好养殖户法治教育工作,并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巡护检查,切实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2023年,我局与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清风行动”1次,全县累计开展野外巡查16300人次,开展18场科普教育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同时各村级护林员入户宣传并发放图册资料30000多份。

  2.开展森林执法专项行动。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破坏林木和占用林地资源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各类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和非法采矿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林地和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案件110宗,移交公安1宗。

  3.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我局积极开展山林权属纠纷历史积案批量化解行动,开展山林权属纠纷化解工作,组织促成山林权属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争取争议双方达成协议。今年以来,我局促成2宗山林权属纠纷达成和解并在当地人民政府及县山调办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书》,将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紫金样板。

  4.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我局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结合“森林防火加强月”“森林文化周”“全县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职业技能大比武”“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共派发《森林防火告知书》30万份,《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6万份、《禁火令》2万份、森林防火宣传品(围裙、环保袋)共5万份。

  二、存在问题

  1.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够。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特别是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推一推,从而导致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而且学习的系统性不强,学习效果不佳。二是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好。客观上强调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性工作较多,缺乏持之以恒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的精神。三是学用结合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在理论体系把握上和“融会贯通”地运用理论学习成果去指导实际工作上不适应,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导致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对待理论学习,只满足于片面地引用个别原理,而不能有效地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不足。一是宣传形式单一,主要还是以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法治讲座等传统方式开展宣传活动,互动性不强。群众参与热情不高,被动接受法治宣传。二是普法宣传不精准,没有做好分类普法,采取大众化普法宣传方式和普法用品,忽略了不同群体受众对宣传用品的需求存在差异,普法宣传效果大打折扣。三是宣传队伍专业性不强。部分普法工作者由于没有接受过较为全面、系统、专业的业务培训,自身法律素养不高,满足不了不同群众的法治需求。在开展普法工作中存在照本宣科,生搬硬套,普法内容精选不足,语言过于书面化,让群众听不懂,记不住,导致普法效果差、群众不愿听。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县委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继续通过短信、微信、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维护林业生态的意识。常态化开展群众性普法工作,利用“爱鸟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宣传宪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等方面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林业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行全面梳理,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建议,力求破解行政执法工作难题。

  (三)提高依法治林能力。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开展宪法、国家基本法、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等普法教育和培训。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全局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