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县教育局 > 部门文件

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8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字体:

各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幼儿园:

  现将《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河教语〔2018〕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按照《广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粤教语〔2016〕4号)的要求,我县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100%达到规定等级,等级标准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相关专业毕业生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粤教办〔2001〕15号)的规定: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各级各类学校的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余教师不低于三级甲等。

  二、请各校(园)积极宣传,认真核对在职教师的普通话等级,填报《学校普通话水平等级信息统计表》,凡未达到规定等级标准的,应当培训并组织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升级测试。请各校(园)于6月5日前将《学校普通话水平等级信息统计表》发到局办公室邮箱:zjb2263@163.com。

  三、凡需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人员,报名、培训事宜请按照市教育局通知要求执行,如有疑问,请与市教育局、市语委办联系,电话:3389010;市理工学校测试点,电话:3692305。

 

  紫金县教育局

  2018年5月7日

河教语〔2018〕4号关于开展2018年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