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办法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河源市商务局有关工作要求,为加强在我县实施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规范日常工作和资金使用,建立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办法。紫金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为日常监管检查部门,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灵活采用互联网交流工具、音视频、现场核查等形式,确保项目开展始终处于监督之下,能够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项目推进问题,切实维护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安全,达成建设目标。
一、紫金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为日常监管机构。
二、应严格按照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把握重要时间节点,优化工作流程,加快工作进度,及时进行项目申报、入库、验收、资金拨付,原则上实施期结束前两个月(一般为十月),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
三、应逐一走访所有建设项目,并定期回访,现场检查项目进展情况,提出工作改进意见,督促落实整改要求。
四、检查督促情况应留存佐证。
五、检查督促要点:项目是否偏离申报支持内容、建设进度是否符合序时进度、设施设备投入情况是否符合资金支出范围、是否及时取得发票、资金拨付进度是否符合工作要求。
六、省、市、县检查督促发现项目不符合支持方向,应取消项目支持,予以退库。已拨付资金应予回收。
七、项目库可增补,但需完善入库程序。
八、退库流程一般应包括:提出工作意见、会议研究、退出决定、资金回收决定、从项目库删除、上报情况。
九、补录库流程一般应包括:申报材料审核、会议研究、公示、上报情况。
十、监督检查应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十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安排。
紫金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8日
- 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简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