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情况

发布时间:2025-08-14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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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和改革局设10个内设机构和2个直属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政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机关党建、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党风廉政、工青妇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统筹协调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线口协调等工作。

  (二)经济体制改革股。

  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普法和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本部门法律顾问事务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相关工作;负 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办理程序、 审核标准和规则。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负责研究拟订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意见、办法、措施 和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年度工作方案,确定全县营商环境建设 工作的目标任务;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规划综合股。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  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 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规划计划实施情况进行  监测与评估,提出规划调整意见。

  负责与市发展改革局有关粤港澳大湾区有关机构的衔 接沟通;负责拟订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组织落实海陆丰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发展规划与政策;协调工业园区和各类开发区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  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等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协调农林水利等建设项目实施。

  综合分析制造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态势和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 策,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产业发展规划、信息化发展 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四)投资管理股。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 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 、政策 、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职责规定范围内需要上报国家、省、市审批、核准、备案的投资项目办理、跟踪、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拟订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全县投资管理改革建议,推进全县投资工作,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划,审核安排县级财政投资项目,编制下达县级财政投资年度计划。

  (五)能源资源环境股。

  参与编制矿产资源发展规划; 参与编制水资源配置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社会节能以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全县节能监察日常工作;依法开展节能执法、监察(监测)和考核;负责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受理全县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受委托依法对违法用能行为予以纠正或者给予行政处罚。

  组织拟订我县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能源预测预警、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发布相关能源信息;协调我县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有关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县内国家石油储备工作,参与监督商业石油储备。

  (六)社会发展股。

  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 调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发 展政策,拟订年度人口计划,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和户籍制度 改革,综合研判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社 区建设等发展趋势,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宣传、教育、 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广旅体、民政、政法、公安、退役军人、应急、禁毒及工、青、妇 、残等领域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项目。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政策,协调推动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推动服务业重大项目和重大载体建设。统筹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实施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

  (七)价格收费管理股。

  拟订重大价格改革政策和方案; 拟订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负责市场价格分  析、预警和应急调控工作,提出需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管理价格调节基金, 负责对列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的  价格和收费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负责实行政府定价 或政府指导价的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审批;组织相关价格听  证;负责有关价格和收费的事后监管;协调处理有关价格争  议;负责成本调查、监审工作。

  (八)粮食物资管理股。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粮食流通体 制改革以及粮食流通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研究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建议和突发事件的粮食供应的协调工作。

   (九)国防协调股。

   (十)人民防空股。

  二、直属事业单位

    (一)县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全县项目筛选和可行性论证,协助申报单位做好项目报批(核准)有关材料,协助有关部门促进项目建设,定期检查掌握分析全县项目建设情况。

    (二)县发展和改革服务中心。

  负责对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等服务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研究拟订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等有关制度,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有关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全县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协调县域电网建设项目等服务性工作,推动电力电网工程建设;协助做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有关服务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