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水墩镇委关于印发《水墩镇2018年夏秋季征兵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
为扎实抓好征兵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我镇2018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经镇党委研究,现将《水墩镇2018年夏秋季征兵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领会,精心组织,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水墩镇委员会
水墩镇2018年夏秋季征兵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广东省征兵工作责任制规定》及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稳定,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刻理解党中央关于实现强国梦与强军梦统一的战略思想,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实现祖国和人民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保障。依法实行阳光征兵,严格执行纪律规定,从严把好每一关,把高素质的青年送到部队,主动接受廉洁征兵监督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圆满完成征兵工作任务。
二、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把征兵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把工作做细做实,各村定期打电话、上门走访与预征青年保持联系,切实掌握应征青年的入伍意愿、心理素质情况,做到心中有底,为择优定兵打好基础,确保兵员质量,杜绝退兵情况发生。
(一)成立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开展征兵工作。
(二)征兵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宣传、适龄青年应征报名、体检、政审考核、学历初查。
(三)派出所依照有关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政治考核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对应征公民进行政治考核,并做出结论。协助村做好辖区适龄应征青年人员信息调查摸底。
(四) 镇卫生院做好应征青年体检工作准备, 依照有关征兵体检工作的政策规定,严格把关,确保送县体检青年的合格率。
(五) 镇纪委掌握有关廉洁征兵的规定要求,积极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会同征兵办公室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查纠各种不正之风。
(六)民政办公室宣传解读有关参军入伍优抚和退役安置政策。落实完善各项优抚和安置政策落实,营造拥军优属的社会氛围,激发青年的参军热情。
(七)各村支部书记(教导员)为第一责任人,加强组织协调,民兵营长为直接责任人,落实各项具体工作。积极宣传发动、熟悉掌握征兵工作政策、对象人员底子清(特别是高学历的大学生),切实做到耐心反复宣传解读有关政策,精心组织青年报名、体检、政审等各项工作,突出“五率”:报名率、上站率、合格率、择优率、退兵率。征兵工作原则上自征兵报名至体检阶段,每日16时前向镇征兵办上报一次当日各村报名统计人数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宣传、发动报名、政治初审预审阶段(6月15日至8月1日)
1、参与征兵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征兵工作政策规定;
2、开展征兵工作宣传动员及组织适龄青年报名;
3、跟踪掌握预征对象思想动态;
4、进行对青年进行文化年龄学历等初审初查。
(二) 镇卫生院体检、政审准备阶段(8月初)
1、预征对象参加在镇卫生院进行体检;
2、政审工作准备。
(三)县体检、政治考核实施阶段(8月)
1、组织镇检合格青年到县进行体检、复查;
2、调查走访、政治等工作。
(四)审批定兵、运兵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1、县组织摇号定兵;
2、预定新兵进行张榜公示;
3、审批定兵;
4、交接起运新兵。
(五)征兵总结阶段(9月10日至10月30日)
新兵回访、进行征兵总结和上报相关资料。
四、责任考核
(一)村考核总分25分:
①应征报名任务总分5分,未完成任务数、每发现一个自淘(中途中断检查或经镇检查合格后不参加县检)均按比例扣分。
②出现责任退兵、逃兵等现象扣6分,并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追责。
③经体检、政审合格并入伍,按入伍数每人得6分,无入伍人数的村不得分;
④有高校新生或大学以上学历青年入伍的,每一人加5分。
(二)对征兵工作组织不力、不配合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取消年底评先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