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凤安镇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2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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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凤安镇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凤安镇人民政府

  

  凤安镇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充分发挥森林防火预防的主导作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全力防范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订今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调整充实领导机构,调整后的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是: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罗惠珍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刘海洋担任、副指挥长由张奕文担任;成员由郑绍雄、温志绿、李振光、邹中科、邓崇福、陈超、陈远辉、张均民、梁丽君、吴珊、张荫强、张运明、杜雄文、龚东方、龚金清、黎海强、甘泽模、李新桂、张振华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居)书记、主任组成,指挥部成员在高火险期间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森林防火对策。镇林业站全站干部职工也分别挂钩到各村,负责该村的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和防火宣传,发生火灾时及时赶赴火场协助有关部门指挥和参与扑火。

  全面落实好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森林防火措施落实到位。镇党委、政府采取镇干部包村、村干包片包户,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并与年终考核挂钩起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查,发现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将给予严厉惩处。

  及早召开森林防火工作动员大会。镇于3月召开由镇干、职工,镇直单位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各村干部、护林员参加的森林防火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领导、干部职工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管好一帮人,管严癫傻人,管实一片山,管住一把火,保一方平安。

  二、扎扎实实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9月1日至9月30日为森林防火宣传月)。一是出动宣传车。镇林业站从9月1日开始组织森林防火宣传专车,到各村、山火多发区进行宣传,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野外火源管理十项规定》、紫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期野外火源管理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以及典型案例,大造森林防火舆论声势,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二是印制森林防火宣传品。镇制作一定规格的永久性宣传牌竖立在所辖乡道,并在公共场所张贴森林防火标语口号,原则上各村不得少于2条标语,圩镇不得少于5条标语。三是全镇中小学校上一次20分钟森林防火知识宣传辅导课。如进入高火险期,组织全校师生利用上体育课和课外活动期间,到各自然村敲锣打鼓进行宣传森林防火。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的建设。一是充实调整扑火队伍。镇相应组建了森林扑火专业队,各村组建一支义务扑火队,并配备扑火装备。二是加强扑火技能培训。对村级干部和镇级扑火队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林火扑救方法和技术,组织指挥,扑火器材使用,扑火安全常识等。培训结束后,进行森林火灾扑救模拟演习,要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要求。

  四、加强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是提高山火预防和扑救综合能力的保证和重要条件。一是配备灭火水枪4把。二是购买军用水壶、镰刀、毛巾、解放鞋、电筒、挂包40件。三是防火服装40套。四是集合5台抽水机,6台灭火鼓风机,4台割草机,由镇政府统一调配。

  五、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严格控制山火的发生。抓好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清山搜山行动,包括停烧炭窑,清理无证作业人员下山等。上山作业人员进山前应到当地镇林业站签订防火责任书并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领取进山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山作业,并负责活动区域内的防火工作。镇组织以镇干部、林业站为主的巡逻小分队,每天到各村巡逻督查,对在巡逻中发现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人坚决按规定处罚,并把当事人带回镇政府,通知其所在村委会干部,由村委会干部到镇政府先作检讨后再把人领回。每逢重大节日(如清明、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和高火险天气,派出专人把守进山路口,严格检查进山作业人员有无带火种进山。此外,对全镇痴呆、精神病人实行监护,落实好监护人的责任。坚持用火炼山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用火炼山的操作规程。森林防火工作必须做到镇干包村,村干包片,护林员包山头地段。包村包片包山头地段人员名单由村统一列册,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存档。

  六、部门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要服从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与指挥,宣传、教育部门要协同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防火办在防火期间安排人员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时刻坚守岗位,有领导带班,保证电话畅通,保证随叫随到。各村应随时掌握火情信息。一旦发现火情,不论是大火还是小火,应及时报告镇防火办,不得贻误战机,防止小火酿成大灾,若有违者,坚决严惩。

  七、考核评分(10分制)。森林防火防范措施的落实(10分),本年度该村按照上级下达各项任务,认真做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发动工作,且无任何山火发生,即得10分。奖励护林员、林业站工作人员各1000元。如果该村发生火警火灾,被县级监测警报1宗扣3分,扣除该村护林员当月工资及取消该村全体村干部的年度全部绩效补助及年度奖励,扣除林业站工作人员和其他各村护林员50%奖励,取消该村驻村领导、镇干及该村的年终评优评先资格;被市级以上监测警报1宗,分值一次性扣完,解除该村护林员聘任合同,并对该村支部书记诫勉谈话,扣除全镇护林员及林业站全部奖励,分值扣完即止。特别防护期(即9月至10月)奖惩办法按县实施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