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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发布时间:2018-05-30 来源: 县金融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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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高发,社会危害不断蔓延,形势非常严峻。犯罪分子往往假借国家、区域或行业发展政策,虚构或利用所谓“投资项目”、“理财产品”,编造或夸大投资前景,以高利为诱饵,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在此,峰峰矿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被高额回报所迷惑,要增强风险意识,审慎理性投资,防止上当受骗。

  一是密切关注、准确理解有关国家规定和政策,确定自身投资行为的合法性。

  二是认真判断投资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所许诺的利润、回报的合理性。

  三是对以下情况保持高度警惕:

  1 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资格、频繁变换公司及投资项目名称;

  2 许诺超高收益率;

  3 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

  4 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5 在发放的宣传单上印制中央领导同志照片、所谓的领导讲话、重要会议文件内容,用以证明所推销的投资、理财项目受国家支持;

  6 怂恿群众将个人房产进行抵押,获取银行贷款后投资所谓“项目”或“理财产品”;

  7 招揽群众参加在宾馆、饭店、写字楼举行的“投资”推介会;

  8 通过群发短信、电话等通讯方式推销“投资项目”、“理财产品”。

  ---转自峰峰金融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