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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违规用火!拘!

发布时间:2021-09-26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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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度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扎实推进“集中整治野外违规用火和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专项行动,严格落实野外火源管控措施,加大对高火险区、坟山墓地、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防火区域的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肇事者,全力确保“森林防灭火加强月”形势安全稳定。近日,森林警察大队快速反应,及时查处1起野外违规用火案,行政拘留1人,有效维护了辖区森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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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4日10时许,叶某强(男,38岁,紫金县黄塘镇人)在中坝镇径口村贺屋排村民小组鹧鸪啼山岭扫墓祭祖时,使用打火机烧香点烛。获悉后,森林警察大队快速反应,立即到场将叶某强依法传唤到办案区作进一步调查。经查,叶某强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紫金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相关规定。目前,叶某强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温馨提示:当前,随着中秋佳节临近,扫墓祭祖人员增多,森林防灭火形势日趋严峻,请广大群众进入林区、景区严禁携带火种,务必配合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工作人员检查,自觉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香烛等不良习俗,提倡鲜花祭奠、网上祭奠等保护生态环境、文明节俭的方式表达缅怀之情,共同维护我县森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