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5年10月16日起至11月14日通过紫金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紫金县智慧停车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经综合汇总,收到4条相关意见(解释说明4条),具体如下:
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备注 |
1 | 反对城区智慧停车项目,项目定位偏离政策导向,涉嫌资源错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要求,城市停车系统应坚持"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需严格区分基本停车需求和出行停车需求。当前项目方案明显倾向于以路内停车为核心开展智慧化改造,将本应作为补充的公共道路资源过度商业化,忽视了老旧小区居民、沿街商户等群体的基本停车需求,与上位政策精神存在显著偏差。这种定位偏差不仅难以真正缓解"停车难",更可能引发公共资源分配不公的争议。如今经济大萧条,收费机制不合理,增加民生负担,新增生活成本引发普遍不满,公共道路车位长期以来为免费使用资源,项目实施后转为有偿收费,对每日需停车的上班族、商户及居民造成直接经济压力。在收入未同步增长的情况下,无疑加重了民生负担。项目可行性不足,若群众都不缴费难以实现预期效益。十人有八人持反对意见。 | 解释说明:我县将遵循“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的政策导向,结合实际情况,配建停车设施(碧桂园小区、紫城卫生新院等)、路外公共停车设施(新紫停车场等),同时由于配建停车场场地限制的原因,需要将路内停车作为重要的补充。路内停车智慧化改造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 号)的文件精神,通过改造路内停车设施,实施合理的收费标准,达到车辆“快停快走”的效果,促进车位周转次数,让来办事的老百姓随时都能找到停车位。从调研情况来看,普遍都难找到停车位,实施收费不仅仅是为了解决拥堵问题,更是为了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另外,项目收费收入也将通过有偿使用费、税收等多种方式,增加财政收入,为后期完善城区停车设施增加资金来源,进一步解决群众停车难的问题,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关于老旧小区居民、沿街商户等群体的基本停车需求,县政府正积极规划扩建新建停车设施。 综上所述,智慧停车项目实质是通过增加停车设施,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同时收费标准将严格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采取差异化收费,并根据运营情况适当采取优惠政策,可以采取包月或者发放优惠券等模式,减轻居民经济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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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公共场所属于公共资源,其建设和维护费用来源于公共财政,全体纳税人已为此做出贡献。对这些场所的停车服务再次收费,违背了公共资源为公众服务的初衷,有失社会公平,车主在购买车辆时已交了购置税,车船税,油费里面养路费,已经有道路的使用权。 2.收费停车会增加市民的生活成本,降低他们在停车收费地段的消费欲望,进而影响商业活动的繁荣,不利于城市经济的发展。如沿江路各大排档,城南周围肉丸档等地因停车收费导致商铺生意不景气。 3.收费停车可能导致部分市民为了避免缴费而违规停车,反而加剧交通混乱,增加交通管理的难度和成本。加上我们县公共交通工具如此之少,地铁并未普广,此举必定民怨四起。 | 解释说明:公共道路资源具有稀缺性,免费使用易导致“一位难求”。通过合理收费,可引导车辆快停快走,提升车位周转效率,最终让更多市民享受便利。同时,项目的实施能提高商业区路边泊位的周转率,对于消费者停车更便捷,消费体验升级;对于商户客流更充足,经营效益提升;对于商业区发展,活力更充沛,吸引力增强;从市民出行、城市管理、产业发展等多个维度创造价值,既解决了群众停车的痛点,也为城市治理和经济社会效益提升提供助力。 根据财政部等六部委出台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2016年第116号令):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出让或者转让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公共资源的经营权取得收入。路内及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有法可依,同时停车收费属于政府定价范畴,政府将参考与河源市社平工资、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城市并统筹考虑紫金现居民承受能力来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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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建议此方案不应当单在紫城镇范围内实行,各镇范围应该统一实施。 2.我们紫金山区小县城不适合道路收取停车费,加重百姓负担,河源市区还没搞。 | 解释说明:从我县调研情况来看,路内停车存在长期占用、无序停放等问题主要集中在县城区域,如占用人行通行空间、车辆随意乱停、“僵尸车”等,影响对城区形象、道路安全等,该问题加剧了县城交通拥堵与“停车难”,需规范管理城区公共泊位停车泊位。项目实施为重点满足短时停车、临时办事等出行需求,推动长时间停车向路外停车场及配建车位分流,项目实施目前计划实施收费的道路范围位于紫金县城区。同时,河源源城区、江东新区、东源县正在推行智慧停车项目,提升城市品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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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停车收费会增加市民的生活成本,对居民构成沉重的经济负担。 2.收费停车会导致部分车辆违规乱停乱放,占据大量通行空间,反而加剧了区域交通拥堵,与“提升交通效率”的初衷背道而驰,严重影响市民生活便利性。 3.公共资源二次收费争议:车主在购车等环节已缴纳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这些税费本应用于包括道路在内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与维护。公共车位作为道路资源的一部分,再次收费涉嫌重复征税,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财税原则相悖。 | 解释说明:根据财政部等六部委出台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2016年第116号令):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出让或者转让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公共资源的经营权取得收入。路内及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有法可依。 项目收费标准制定执行政府定价,将统筹考虑紫金县居民承受能力,合理制定收费价格。通过合理收费,可引导车辆快停快走,提升车位周转效率,最终让更多市民享受便利。此外,项目收益将用于停车场建设、交通设施改善及智慧城市的建设等民生领域,形成良性循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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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15日
本意见征集地址:http://www.zijin.gov.cn/hdjlpt/yjzj/answer/46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