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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1007267402E/2021-00112 分类: 国土资源、公告
发布机构: 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9-18
名称: 紫金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通告
文号: 紫府〔2021〕51号 发布日期: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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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9-29  浏览次数:-

  为切实加强我县土地行政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被认定为违法违规用地的全部列为打击对象,其中在2020年7月3日以来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列为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

  二、全县范围内所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当事人要认清形势,立即停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主动并自行拆除违法违规建(构)筑物、恢复农用地使用条件和复耕复绿。

  三、各镇、共同监管责任单位、各村(居)两委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违法违规用地的监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早拆除。对限期内未自行拆除的,属地镇人民政府和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应依法组织拆除,恢复农用地使用条件,并依法责令当事人自行复耕复绿。

  四、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以暴力、威胁等方法以及利用黑恶势力抗拒执法的,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

  五、严禁党员干部包庇、纵容、参与或变相参与违法违规用地。凡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居)两委干部在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以及参与、支持、纵容违法行为的,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施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七、本通告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八、欢迎全县广大群众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和监督举报,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将得到严格保护。

  监督举报电话:0762-7811500(县自然资源局)

  0762-7822107(县农业农村局)

  0762-7833605(县林业局)

  0762-7830123(县城管综合执法局)

  0762-7822531(紫城镇)

  0762-7621183(中坝镇)

  0762-7665131(敬梓镇)

  0762-7847298(水墩镇)

  0762-7563263(龙窝镇)

  0762-7306089(苏区镇)

  0762-7338238(南岭镇)

  0762-7681123(瓦溪镇)

  0762-7496236(九和镇)

  0762-7933841(蓝塘镇)

  0762-7405328(凤安镇)

  0762-7437008(好义镇)

  0762-7459203(上义镇)

  0762-7106308(义容镇)

  0762-7221095(柏埔镇)

  0762-7285001(黄塘镇)

  特此通告

  紫金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


  政策解读:《紫金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