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安2023】紫金公安查处一起利用网络造谣侮辱他人案件
为深入推进“河安2023”3号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网络谣言,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近日,紫金县公安局蓝塘派出所依法打击查处一起利用网络造谣侮辱他人案件,对违法行为人林某步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维护了社会治安持续和谐稳定。
9月11日15时许,蓝塘派出所接到镇政府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在网上发表不实言论,故意捏造事实,公然侮辱诽谤,致使他们人身受到伤害,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接到报警后,蓝塘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相关调查工作。经查,蓝塘镇百罗村村民林某步因不满政府工作人员和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村民土地纠纷事件的调解处理结果,为了发泄心中怒火,林某步从8月份起在多个微信群内发布造谣侮辱政府工作人员的不实消息,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9月29日,蓝塘派出所办案人员依法传唤违法行为人林某步(男,54岁,紫金县蓝塘镇人)作进一步调查。经审讯,林某步对其在网上发布诽谤侮辱他人不实消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林某步已被依法行政拘处罚。
紫金公安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罚款。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
法律红线不可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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