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紫金县2018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1)﹝2018﹞234号)批准紫金县征收敬梓镇敬梓村新一、新寨、长春、永中、新围、红湖、红色、五四、红辉经济合作社,敬梓经济联合社,水墩镇水墩村松林、留坑、坪一、坪二、石一、石二、留一、留二经济合作社,水墩经济联合社,南岭镇高新村中心、龙星、新华、东星经济合作社,瓦溪镇瓦溪村瓦溪、圩中、圩澳经济合作社,苏区镇炮子经济联合社,炮子村径口、石阶子、水尾、大陂田、山椒坑、坪上经济合作社,黄塘镇下黄塘村径肚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0.4893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委托敬梓镇、水墩镇、南岭镇、瓦溪镇、苏区镇、黄塘镇人民政府依法开展土地征收工作,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紫金县2018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及用途
征收土地位置:敬梓镇敬梓村新一、新寨、长春、永中、新围、红湖、红色、五四、红辉经济合作社,敬梓经济联合社,水墩镇水墩村松林、留坑、坪一、坪二、石一、石二、留一、留二经济合作社,水墩经济联合社,南岭镇高新村中心、龙星、新华、东星经济合作社,瓦溪镇瓦溪村瓦溪、圩中、圩澳经济合作社,苏区镇炮子经济联合社,炮子村径口、石阶子、水尾、大陂田、山椒坑、坪上经济合作社,黄塘镇下黄塘村径肚经济合作社,具体四至范围见征地红线图。土地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征收敬梓镇敬梓村新一、新寨、长春、永中、新围、红湖、红色、五四、红辉经济合作社,敬梓经济联合社,水墩镇水墩村松林、留坑、坪一、坪二、石一、石二、留一、留二经济合作社,水墩经济联合社,南岭镇高新村中心、龙星、新华、东星经济合作社,瓦溪镇瓦溪村瓦溪、圩中、圩澳经济合作社,苏区镇炮子经济联合社,炮子村径口、石阶子、水尾、大陂田、山椒坑、坪上经济合作社,黄塘镇下黄塘村径肚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2374公顷(林地0.2339公顷、其他农用地0.003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2519公顷,以上合计0.4893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1.征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依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确定敬梓镇、水墩镇、南岭镇、瓦溪镇、苏区镇、黄塘镇属于第十类区的精神,制定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类别 | 单位(亩) | 一次性综合补偿 单价(元) | 备 注 |
林地 | 亩 | 10500 | 不含青苗费等 |
其他农用地 | 亩 | 32534 | 不含青苗费等 |
集体建设用地 | 亩 | 31334 | 不含青苗费等 |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见附件。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采用货币安置、社会养老保险安置的办法进行安置。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包括:地坟、阴城、金埕)所有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敬梓镇人民政府、水墩镇人民政府、南岭镇人民政府、瓦溪镇人民政府、苏区镇人民政府、黄塘镇人民政府所设的征地补偿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涉及村 | 登记时间 | 办理征地 补偿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敬梓镇敬梓村 | 2019.1.14~2019.2.14 | 敬梓镇人民政府 | 廖奕贤 | 1353678**** |
水墩镇水墩村 | 2019.1.14~2019.2.14 | 水墩镇人民政府 | 杜百通 | 1350232**** |
南岭镇高新村 | 2019.1.14~2019.2.14 | 南岭镇人民政府 | 刘亦城 | 1890263**** |
瓦溪镇瓦溪村 | 2019.1.14~2019.2.14 | 瓦溪镇人民政府 | 钟志锋 | 1350232**** |
苏区镇炮子村 | 2019.1.14~2019.2.14 | 苏区镇人民政府 | 刘百趸 | 1331823**** |
黄塘镇下黄塘村 | 2019.1.14~2019.2.14 | 黄塘镇人民政府 | 陈荣辉 | 1369097**** |
七、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建的作物及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登记。
八、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不列入补偿范围。
特此通告
附件:青苗及零星果木补偿标准
紫金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1日
附件:
青苗及零星果木补偿标准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备 注 | |||||||
01 | 荔枝 龙眼 | 特大 | 棵 | 500—800 | 主杆直径25㎝、4米高、投影25平方米以上、按杆径50元/5㎝计算 | ||||||
大 | 大 | 400 | 主杆直径20—25㎝、3.5—4米高、投影16—20平方米 | ||||||||
中 | 350 | 主杆直径16—20㎝、3—3.5米高、投影12—16平方米 | |||||||||
小 | 300 | 主杆直径12—16㎝、2.5—3米高、投影8—12平方米 | |||||||||
中 | 大 | 200 | 主杆直径8—12㎝、2—2.5米高、投影6—8平方米 | ||||||||
中 | 150 | 主杆直径6—8㎝、1.5—2米高、投影3—5平方米 | |||||||||
小 | 100 | 主杆直径4—6㎝、1—1.5米高、投影2—3平方米 | |||||||||
小 | 大 | 40 | 0.6—1米高 | ||||||||
小 | 20 | 0.6米以下 | |||||||||
幼 | 10 | ||||||||||
02 | 枇杷 芒果 黄皮 柚子 柿子 | 大 | 大 | 株 | 300 | 主杆直径20㎝以上 | |||||
中 | 250 | 主杆直径18—20㎝ | |||||||||
小 | 200 | 主杆直径16—18㎝ | |||||||||
中 | 大 | 150 | 主杆直径12—16㎝ | ||||||||
中 | 100 | 主杆直径8—12㎝ | |||||||||
小 | 50 | 主杆直径5—8㎝ | |||||||||
小 | 20 | ||||||||||
幼 | 5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备 注 | |||||||
03 | 桃、李、沙梨、枣、梅、番石榴、杨桃 | 大 | 株 | 100 | 3米高以上 | ||||||
中 | 50 | 已挂果 | |||||||||
小 | 10 | 未挂果 | |||||||||
幼 | 5 | ||||||||||
04 | 柑、桔、橙 | 大 | 株 | 100 | 1.5米高以上 | ||||||
中 | 50 | 已挂果 | |||||||||
小 | 10 | 未挂果 | |||||||||
幼 | 5 | ||||||||||
05 | 香蕉、木瓜 | 大 | 株 | 5 | |||||||
小 | 2 | ||||||||||
06 | 竹类 | 簕竹 | 条 | 2 | |||||||
单竹 甜竹 泥竹 白眉竹 其它竹 | 1 | ||||||||||
07 | 松、杉、桉杂木 | 大 | 条 | 5 | 砍伐费 | ||||||
小 | 2 | ||||||||||
08 | 水稻 | 亩 | 400 | ||||||||
甘薯 | 亩 | 250 | |||||||||
木薯 | 亩 | 250 | |||||||||
蔬菜 | 亩 | 400 | |||||||||
甘蔗 | 亩 | 1000 | |||||||||
09 | 罗汉松 | 棵 | 按实际 价格 | ||||||||
10 | 地坟 | 座 | 500 | ||||||||
11 | 苗圃花木 | 按市场经济价值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