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紫城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8-10-24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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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紫城镇人民政府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镇政府编制了《紫金县紫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网址(http://www.zijin.gov.cn/gov/index.htm)上查阅。

一、信息分类及编排体系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镇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镇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

(二)文件资料及政务动态

主要包括:镇政府制定的政府工作报告、方案、规定、办法、规范性文件等及领导政务动态。

(三)其他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时限

(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镇主要采取在紫金县信息公开网(http://www.zijin.gov.cn/gov/index.htm)公开。必要时,我镇还将在报刊、电视、微信平台、网络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二)时限:本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内容

除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镇党政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工作机构

镇党政办公室(暂定)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镇党政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提出申请

向镇党政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紫金县紫城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紫金县政务信息公开网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镇党政办公室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镇党政办公室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在紫城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镇党政办公室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zjzczf@126.com)。

3.申请人向镇党政办公室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镇党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4.镇党政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1.镇党政办公室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2.镇党政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齐信息资料。

3.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镇党政办公室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4.镇党政办公室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镇党政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五)收费标准

镇党政办公室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镇党政办公室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四、 公开时限

本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受理机构

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紫金县紫城镇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紫金县紫城镇人民政府大院305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62-7822531      传真:0762-7820047

电子信箱:zjzczf@126.com

六、监督方式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镇党政办公室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镇党政办公室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镇党政办公室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镇党政办公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镇党政办公室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62-7822531,传真:0762-7820047,电子邮箱:zjzczf@126.com,办公地址:紫金县紫城镇人民政府305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5174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