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城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07-31 来源: 紫城镇人民政府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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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预防和减少摩电交通事故。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摩电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镇摩电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增强紫城镇摩电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文明守法意识,实现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逆行、闯红灯、酒醉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摩电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降低。行动期间,力争摩电重点违法查处量同比上升10%以上,涉及摩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以上,摩电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措施

        (健全责任体系将摩电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对辖区近年来涉摩电交通违法、事故情况,进行全面研判分析,深入查找事故黑点、违法规律、工作盲区和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工作策略,确保摩电交通顽疾得到有效治理。对存在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违法行为的涉摩电一次死亡2人(含以上)事故,开展责任倒查,逐一排查生产销售、登记上牌、户籍化管理、加油维修、路面劝导、执法管理全链条过程,落实责任追究。

        (加强源头管理。全面摸排辖区摩电数量和驾驶人底数,建立健全源头管理工作台账,实施户籍化管理。镇道安办要定期入村入户入企业排查无牌无证车辆和驾驶人,督促限期办理注册登记、申领驾驶证。

        (强化秩序整治。组织开展摩电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发动“两站两员”、村(社区)、志愿者等力量共同进村入户宣传劝导,加强高峰时段、路段的指挥疏导、违法查纠。加强农村劝导站实体化运作,加大摩电违法劝导力度,落实摩电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教育“五选一”工作机制,在工作日期间设置1个及以上的劝导教育点并确保其正常开展工作。每周五定为摩电交通违法整治统一行动日,镇道安办要联合交警一中队、南城派出所,集中优势警力开展路面执法行动,以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摩电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酒醉驾等六类严重违法行为为主要目标,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整治。建立摩电违法行为定期抄告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涉及摩电违法的学生、快递从业人员等群体。

        (深化宣传教育持续组织开展“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主题宣传,借助传统和新兴媒介制作并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案例警示片,置放宣传展板,摆放宣传画册,发放宣传传单,提高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引导群众安全文明驾乘摩电。加强本单位摩电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组织驾驶人作出安全文明驾驶承诺。以农村地区摩电车主、“一老一小”为重点,持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敲门行动”,开展点对点入户教育,用老百姓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持续提高“一盔一带”使用率。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针对涉摩涉电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开展的一次行动,各村(居)、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清楚认识涉摩涉电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切实将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强化规范执法。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清专项整治行动的复杂性、敏感性,在严格执法管理的同时,坚持文明执法、理性执法,规范执法用语和执法流程,配齐执法设备。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和社会反响,及时妥善处置相关风险及可能带来的社会矛盾。

        ()加强督导检查。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有序开展。行动期间,开展明查暗访,重点检查头盔佩戴率、违法载人率、逆行率,同时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通报相关问题,切实优化摩电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