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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紫金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黄塘镇锦口村黄屋嶂地质灾害搬迁安置项目)批后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2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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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源市紫金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441600202101;项目名称:黄塘镇锦口村黄屋嶂地质灾害搬迁安置项目)于2021年2月9日经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根据《广东省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审批表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紫金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内容

  1.预留规模使用原因

  黄塘镇锦口村黄屋嶂地质灾害搬迁安置项目用地总面积为5.8864公顷,均不符合《河源市紫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该项目属于重要民生项目,为了项目的用地需求,保障项目建设用地空间,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同意使用5.8864公顷预下达规模,以落实项目用地需求。

  2.预留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8864公顷,共有1个落实地块,位于黄塘镇锦口村。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

  本项目中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因此,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不会对耕地保有量任务及耕地布局产生影响。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预留规模使用后,黄塘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保持不变。

  (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规模的来源是预下达规模,且在黄塘镇内对城乡建设用地进行的调整。落实面积为5.8864公顷。预留规模使用后,紫金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使用后合计数”-“使用前合计数”≤“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条件,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有局部调整。

  4.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5.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1年2月9日

  三、公告方式

  在紫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黄塘镇人民政府、锦口村公告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1.《河源市紫金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黄塘镇锦口村黄屋嶂地质灾害搬迁安置项目)

  2.紫金县黄塘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LS01)

  3.紫金县黄塘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LS01)

  紫金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日

  附件3: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附件2: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附件1:河源市紫金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黄塘镇锦口村黄屋嶂地质灾害搬迁安置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