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道S242线紫金县城段改线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用地控制区的通告
省道S242线紫金县城段改线工程经河源市发展改革局(详见河发改基〔2014〕209号)批准建设,通过河源市国土资源局用地预审(河国土资函〔2014〕504号),线路途经我县紫城镇境内。为配合省道S242线紫金县城段改线工程的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工程起点位于紫城镇中埔村,顺接省道S242线K55+100桩号处,呈东西走向,经林田与省道S120线相交后沿县城南部山边布线,途经旱塘布、青山子、郑坑屋、井塘、石头沥、荷岗村、古坑,于龙潭路口附近接顺省道S242线K68+453处,路线全长13.35公里。该线路沿途建设规划用地以规划道路中心线点两边各延伸50米为控制区范围,具体用地范围以测量放线定界为准。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控制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及搭建地面附属物等,禁止抢种、抢栽多年生经济作物,禁止开挖鱼塘、围填坑塘河渠、抢养水产品等。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划用地控制地区范围内,停止办理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建房用地规划、报建手续;原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建房用地一律停止建设。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测量点和界桩标识;不得借故干扰、阻挠地形图测绘、钻探勘察、现状详查、以及依法征地拆迁工作和施工建设。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紫金县人民政府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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