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增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直和省、市驻紫金各单位:
县委决定:
许增银同志任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职务;
黄远和同志任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免去其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职务;
甘茂权同志任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纪委派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组长职务;
邹向红同志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原职务自然免除(机构改革);
江亮明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免去其县纪委派驻蓝塘镇纪检组组长职务;
刘青村同志任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原职务自然免除(机构改革);
卢曼婷同志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机构更名);
谢喜兰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原职务自然免除(机构改革);
陈宇辉同志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免去其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王小电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免去其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陈亿胜同志任县纪委监委派驻龙窝镇纪检监察组组长(机构更名);
郑华堂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国梁同志任县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陈向梅同志任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瓦溪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刘剑锷同志任县公安局敬梓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九和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张运明同志任县公安局凤安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好义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陈剑锋同志任县公安局中坝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中坝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陈晨辉同志任县公安局上义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蓝塘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曾志烽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凤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灵军同志任县公安局水墩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看守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黄达光同志任县公安局黄塘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乌石派出所所长职务;
沈梅娣同志任县红十字会副会长,原职务自然免除(机构改革);
陈翠华同志任县职教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职教中心纪检组组长、挂任的县环保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曾伟军同志的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免去徐立宇同志的县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曾寿强同志的县公安局水墩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免去曾水清同志的蓝塘镇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黄伟东同志的凤安镇党委组织委员职务(按科员职级管理);
免去陈爱均同志的九和镇政府副主任科员、挂任的临江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量杰同志的水墩镇党委宣传委员职务;
免去刘百胜同志的县职教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叶必锋同志的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职务(提前退休);
免去袁爱民同志的县建筑设计室主任职务(退休)。
中共紫金县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