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东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4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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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县直和省、市驻紫金各单位:

  经县委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河组干〔2017〕99号):

  邓东锋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钟耀林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甘燕华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

  免去罗崇杰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免去蓝文乔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黄远和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职务。

  县委决定:

  罗崇杰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蓝文乔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远和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副科级);

  免去邓东锋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科科长职务;

  免去钟耀林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甘燕华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廖寅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中共紫金县委组织部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