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河源蒋氏食品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7月12日收到你公司关于河源蒋氏食品有限公司粮食加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办理号:MB2D166814401160050012407110000)。现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河源蒋氏食品有限公司粮食加工建设项目位于河源市紫金县凤安镇觉民村,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4°49′21″,北纬23°23′33″。
项目总用地面积2.79hm2,其中永久征地2.00hm2,临时占地0.79hm2,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为4.48万m³,其中开挖2.16万m³,回填2.32万m³,借方0.16万m³,无弃方。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998万元,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8月开工,2026年3月完工,总工期20个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79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不设置,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6740元。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649号)规定,该项目免征省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15066元,征收省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1674元。
附件:关于河源蒋氏食品有限公司粮食加工建设项目(报告表)行政许可决定书-紫水许决字〔2024〕2号.pdf
紫金县水务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