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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08-23 来源: 县水务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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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弘汇矿业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8月19日收到你公司关于紫金县上义镇招元庵角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办理号:MB2D166814401160050012408070000)。由于该项目原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检查存在问题,现重新报审,现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紫金县上义镇招元庵角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位于紫金县上义镇,项目区距上义镇约8km,距好义镇约3km,县道 X197 西侧约500m。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4°46′20″,北纬23°19′42″。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7.42hm2,其中露天采矿区19.25hm2,老排土场1面积1.82hm2,堆料场区面积0.50hm2,工业场地区面积8.25hm2,表土堆放区面积2.22hm2,矿山道路区面积5.38hm2;占地类型为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和采矿用地。

       本项目基建期计划于2024年10月开工,于2025年12月完工,共1.25年;生产期从2026年1月开始,至2036年12月结束,共11年;闭坑期2037年1月开始,至2037年12月结束,共1年。

      本项目挖填总量为39.54万m³,其中挖方27.26万m³,填方12.28万m³,无借方,余方14.98万m³,余方全部运至工业场地区制成机制砂外售。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7.42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8%(基建期)。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8216020元。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的规定,该项目免征省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7394418元,征收省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821602元。


附件:关于紫金县上义镇招元庵角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紫水许决字〔2024〕3号.pdf

             

紫金县水务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