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岭镇推行涉农资金监督员制度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现将《南岭镇推行涉农资金监督员制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纪委办反映。
南岭镇推行涉农资金监督员制度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省委办《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力度的方案》、市纪委《河源市推行涉农资金监督员制度工作方案通知》和县纪委《紫金县推行涉农资金监督员制度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七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做实群众监督工作,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涉农领域资金监管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南岭镇镇、村两级涉农资金监督员制度。2018年4月起,镇、村(居)建立以基层党员干部、村民户代表和“两代表一委员”、外出乡贤以及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等为涉农资金监督员制度。即: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利用手机短信向特定的监督员网群发送涉农领域资金公示文字信息,并实施电子监察,主动接受知根知底的监督员对涉农领域资金管理以及使用情况实行精准监督,倒逼基层党员干部严守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干净干事,倒逼涉农资金管理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倒逼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涉农领域资金安全公开透明运行、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领导机构
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涉农资金监督员制度推行工作的组织领导。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钟宇雄
副组长:钟旭朋
成 员:黄远铭、刘健宏、巫燕杰、陈柳欢、黄金容、
钟百先、钟清龙、邓伟贤、罗瑞祥、钟木杨、
钟土基、袁彩村、钟百均、钟永城、钟月新、
刘远发、钟乃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由刘健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
1、召开动员会议。组织本镇党政班子、下辖村(居)“两委”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召开推行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2018年4月中旬前完成)
2、制定工作计划。根据上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将推行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的部门、具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每项工作的完成时限,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018年5月上旬前完成)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创建涉农资金监督员网群
镇级涉农资金监督员网群:镇委、镇政府全体干部职工;镇属所有村(居)两委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县挂钩分管领导;所在镇的市、县、镇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村级涉农资金监督员网群:村民户代表;外出乡贤;镇纪委干部和镇挂钩驻村干部;镇委、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所在村的市、县、镇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网群的监督员,镇级不少于80人,村级不少于100人。镇、村其他人员自愿要求加入相关涉农资金监督员网群的应允其加入。
镇纪委、镇扶贫和涉农资金管理相关人员必须加入相关涉农资金监督员网群。
镇党委、村(居)党支部负责收集监督员手机号码,填写监督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2),建立镇、村监督员网群。镇纪委负责核实镇村监督员名单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县纪委监委审核。(2018年5月中旬前完成)
2、公示人员(录入员)岗位设置。公示信息录入均统一由镇财政所安排专人负责录入。针对工作量大的问题,可要求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每周定期协助镇财政所信息录入人员做好公示信息录入工作,并统一由镇财政所负责信息录入工作,便于管理。(2018年7月中旬前完成)
3、明确公示范围。所有上级下拨至镇财政所的涉农资金(涉农资金是指中央、省、市、县安排用于扶贫领域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专项资金),均应纳入涉农资金监督员网群接受监督。每项资金应公示的内容,包括资金的类别、来源及金额,资金使用要求和用途,项目资金的业主单位、承建单位,项目招投标情况、工程进度、资金拨款进度、验收情况,资金使用的责任人、监督人等。为保证系统运行有效,财政所需将2017年以来的涉农资金项目以目录形式上报县纪委监委宣教室,以便县宣教室统一上报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并纳入系统进行测试、公示。(2018年8月中旬前完成)
4、开展操作培训。镇纪委负责与上级纪委联系组织培训,组织镇、村涉农资金监督员参加网群监督平台技术公司开展的培训。(2018年9月中旬前完成)
5、完善监督平台。在涉农资金监督员网群信息平台基础上,及时反馈使用时出现的问题,协助运营商继续完善涉农资金分类、公示模板定制、短信发送管理、查询统计分类、任务核查、预警纠错等软件功能。(2018年10月中旬前完成)
(三)运行阶段
1、发布公示信息。凡镇财政所收到上级下拨的项目资金和到户资金时须发布信息;凡资金使用单位到镇财政所报账,请求拨付资金前须发布信息。
镇财政所根据涉农资金公示内容,将2017年1月始每笔涉农资金的下拨情况录入涉农资金监督员网群信息平台公示。资金使用单位负责将每笔涉农资金使用情况录入涉农资金监督员网群信息平台公示。分阶段使用的,按报账次数逐笔录入。
2、开展监督检查和再监督再检查。镇纪委负责定期检查、核对镇财政所和资金使用单位在涉农资金监督员网群发布项目资金和到户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
3、咨询投诉举报。涉农资金监督员通过手机短信实时接收涉农资金监督员网群信息平台发出的涉农资金公示信息。对有疑问信息可拨打12345热线咨询,由12345政府热线办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回复;对发现涉农领域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可拨打12388热线投诉举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直相关单位、各村(居)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领导小组人员要全程参与,及时跟进,周密部署,确保涉农资金监督员制度推行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办、财政所、扶贫办要密切配合。
(二)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通过宣传,引导外出乡贤特别是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主动关注家乡的建设,引导广大涉农资金监督员有序参与对涉农资金的监督,加强警示教育,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舆论氛围。
(三)严格责任追究。纪委要加强对推行工作的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责任,确保推行工作顺利推进。对工作中不重视、不落实、不配合或缓慢拖拉,不愿将涉农领域资金向监督员公开信息或变相公开、假公开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