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窝镇组织召开镇村人民调解员培训会
为深入剖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解释,进一步提高龙窝镇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日前,我镇组织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8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就司法所的性质、工作职能及人民调解发展历史及重要意义讲起,结合“枫桥经验”引用具体纠纷事例就如何健全“五老一贤”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规范制作、各类纠纷的保管期限、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的申请及审批流程、调解技能及应把握的原则进行了全面讲解。并强调各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要将调解中的新方法、新思路,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以简报的形式上报司法所,积极配合司法所开展好司法行政调解工作。
随后,驻镇律师叶碧生就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义、方法及调解工作的基本规则、步骤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并结合农村生活中常见的矛盾纠纷、家庭婚姻关系等典型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知识进行了深入剖析,嘱咐各位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一定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当事人在矛盾纠纷中提出无理要求,调解员一定要耐心疏导、结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恶化升级,在不超越法律底线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培训,带动了人民调解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了我镇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调解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巧,为今后适应新时代人民调解和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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