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和镇2018年平安创建工作年度计划
为进一步从深化平安九和建设,完善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力压减刑事案件、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等社会治安主要指标,提升全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社会治安满意度,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平安稳定和谐,保障全镇经济社会平安发展,根据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九和镇2018年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2018年全县政法工作总体思路,严格落实政法综治各项工作部署和措施,深入开展平安九和建设活动,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为全镇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总体目标
2018年,全镇平安建设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平安九和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格局,进一步提升基层政法综治组织的战斗合力,进一步提升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促进刑事案件和可防性案件的持续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各村(社区)和镇直单位、“平安细胞”创建要求全部达到平安建设标准。具体要求各平安村居创建目标任务达成90%以上,各村居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建设完成95%以上,逐步形成圩镇包括九和圩、各村(社区)、各主要干道等形成联网式的社会治安网络监控。
三、工作任务
(一)政治安定。全镇100%的村和单位达到平安建设标准;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或事件,不发生影响政治稳定的案件或事件;不发生重大涉外事件、涉疆事件、涉藏事件;不发生严重的邪教人员聚集滋事活动。
(二)社会稳定。刑事案件和可防性刑事案件的立案数同比下降;治安案件及涉黄、涉赌、涉毒案件同比下降;八类刑事案件破案率达到85%以上,命案(含伤害致死)侦破率达到100%;重大活动或重要节日安全保卫万无一失;95%以上的村(社区)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越级非正常上访;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率达到96%以上。
(四)法治健全。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参与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95%;中小学开设法制课率达到100%;法律援助机构受援人数较上年增加;不发生因违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等引发的重大案件或事件。
(五)群众满意。政法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满意率达到95%以上;公众对政法综治队伍的满意率(含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辖区内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广大人民群众以及外来投资、旅游、经商、务工的各界人士对社会治安普遍具有安全感。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严打为主的方针,以打击制毒违法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流窜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为重点,把集中行动、专项斗争和经常性打击有机结合起来,以“破现案、攻积案,打流窜、追逃犯,抓整治、促防范”为主线,因地制宜地确定工作重点,在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斗争。正确执行法律和政策,坚持“稳、准、狠”的原则,依法快批捕、快起诉、快审判、快执行,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形成严打整治的工作合力,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二)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与水平。要进一步完善“打、防、管、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综治办和警务室,加强群防群治工作,进一步壮大以“两会一队”为主体的群防群治队伍。强化以基础设施为重点的物防建设,加强居民小区、单位停车场、自行车停车棚等相关配套的物防建设。进一步加强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以视频监控系统为平台的技防建设,在居民村民住宅区、有条件的镇直单位继续推广以视频监控探头为主要手段的技防设施;重点部门、重点场所、沿街店铺和有条件的居民户推广安装联网报警装置。
(三)全面强化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着力推进社会服务与管理。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旅游、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行业的监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消防设施建设,健全火灾隐患定期排查整改机制,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强化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杜绝涉爆案件或事件的发生。
(四)严格落实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措施,努力消除影响社会平安的突出治安问题。要重点开展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废旧物品、文化市场、校园及其周边环境以及公共复杂场所、厂企及周边、交通秩序、暂住人口聚居区、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矿区等场所的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要每半年对管辖区域进行一次治安形势分析,研究制定出可行性对策,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项整治。要严格落实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制度,提高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严厉打击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要积极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防范和减少特殊人群重新违法犯罪。
(五)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以及司法、公安等部门,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体系,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各村(社区)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教育,提高全镇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意识氛围。特别是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积极推进学校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切实纳入中小学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要进一步加强家庭法制教育工作,转变家长溺爱孩子而无视法规的思想,增强家长的法治意识。形成社会、家庭、学校、单位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格局。
(六)深入开展综治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平安建设的舆论宣传氛围。要以“综治宣传月”、“法制宣传日”和其它法定宣传日为平台,广泛宣传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各镇直单位要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特点,举办系列活动,突出主题;圩镇街道、农村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活动,使平安建设工作达到家喻户晓。要在出入各村的主要路口,刷写宣传标语,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人人支持平安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机制。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平安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列为“一把手”工程。要按照2018年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县综治委的工作部署,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平安建设各项活动,做到与经济社会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把平安建设的落脚点扎实基层,着力强化平安单位、村(社区)、家庭、校园、医院等平安创建工作,积小平安为大平安。要紧紧围绕平安创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制定检查考核办法,推动平安建设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地推进平安建设。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从基层工作中发现亮点,提炼特色,要认真学习借鉴其他村、单位先进经验,形成适合本村(社区)、本单位实际的先进典型。通过由点及面,层层树立各类典型,推广典型经验,解决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带动平安建设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平安建设的工作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做好平安建设档案管理这一基础性工作。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在现有基础上,重点规范农村的平安建设档案;成员单位要按照镇综治办的要求,建立完整平安建设工作档案,提高全镇平安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四)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平安建设取得成效。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平安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要把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具体个人。镇综治委要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和“领导责任查究制”。对不重视平安建设工作而导致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案(事)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等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村(社区)和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