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柏埔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努力为我镇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关于印发紫金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紫道安办〔2020〕17号)文件精神,镇道安办决定自2020年11月29日起至2021年3月8日结束,在全镇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近期交通事故预防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目标,深刻汲取“11·27”连平县隆街镇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扎实抓好事故预防各项措施落实,全力维护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全力遏制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严防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全镇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l.集中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研判分析,认真分析辖区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特点,分析本地农村务农务工集中出行以及特色农产品(茶、果蔬、树)产销季节交通运输的繁忙时段、路段,确定一批交通整治的重点乡镇地区路段,制定针对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由派出所、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动员基层管理力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交通秩序乱、事故多的路段的交通秩序,对农村地区红白事、赶集赶圩、周五中小学生放学回家、周日返校和民俗节日等重点时段,严查农村地区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营运、超限超载、人货混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镇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农林水服务中心以及各村居配合)
2.提升农村交通管理能力水平。要推动警保合作农村劝导站的实体化运作,全力夯实农村交通安全“最后一公里”。要持续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应用,创新运行模式,规范管理,确保实现2020年底前至少建设1个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的工作目标。要发动劝导员上路劝导、入户宣传,及时劝导、查纠面包车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等高危违法行为。要在镇、村两级农村公路建立“双路长”制度,即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派出所在所有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立路长,并由派出所1名民警兼任,负责站点的监督管理,同时履行对所辖农村道路的巡查职责;道路建设管养方面,在镇、村两级农村公路设立路长(原则上由乡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增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镇派出所每月查处交通违法不少于40宗,参与民警不少于2人,提高农村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要扩大农村地区客运班车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客车通达深度,切实解决农民出行困难的问题。(由镇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规划建设办、经济发展办以及各村居配合)
(二)持续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3.加强道路隐患治理。要全面排查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桥梁、隧道、边坡、急弯陡坡、长纵坡、临边临水临崖临村镇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实施公路安全防护提升,全面梳理公路沿线标志、标牌、标线、广告牌、绿化、中间隔离带,对发现存在隐患的按照现行规范标准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整治提升,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限速标志。2020年12月10日前,组织镇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办、规划建设办、应急管理办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道路隐患专项排查,梳理各类季节性、地域性的道路隐患,建立道路隐患排查台账,并按照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治理。要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信号灯、减速带。要结合“国省道安全文明示范路”建设,加强国道穿村过镇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摊”,整治国道沿线中央防护缺失、开口过多等问题。2020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市、县督办隐患路段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和“平安村口”建设。(由镇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规划建设办、应急管理办以及各村居配合)
(三)持续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
4.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由各村配合,组织人员摸查辖区摩电及其驾驶人底数,实行在用摩电户籍化管理。要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实施摩电户籍化、实名制监管,多措并举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对无牌无证人员要全部落实一次上门提醒告知。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下大力气解决农村地区无牌无证突出问题,扩大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进一步简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手续,增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服务站点,结合车辆管理所“流动服务车”下乡活动,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及其他交管业务,切实解决农村群众“考证难”“上牌难”“年检难”等问题。要严格落实加油站不给无牌无证车辆加油的措施,督促全县各加油站在显眼位置悬挂、摆放对无牌无证机动车“拒绝加油”的横幅或告示牌,并预先开展宣传告知工作。(由镇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经济发展办以及各村居配合)
5.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每周五定为全镇摩电整治统一行动日,要以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等三类多发易发、安全危害大的违法行为为目标,集中优势警力、组织精干执法小分队,精准发力、精心组织辖区摩、电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要持续开展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加装遮阳伞,摩电逆向行驶和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落实交通违法抄告制度。要加强违法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清理,全面清查假牌套牌等违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由镇派出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所以及各村居配合)
(四)持续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6.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要严格落实对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监管,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对企业的考核、监督检查。2020年底前要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00%覆盖。要对所有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信息共享管理档案,对隐患突出车辆和驾驶人立即暂停营运资质和从业资格,约谈隐患突出危化品运输企业,督促跟踪落实隐患整改。要严查危化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行为,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等重点违法行为。要严格公路、桥梁、隧道、饮用水源地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管理。(由镇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
(五)持续加强货运行业乱象整治
7.持续推进货运行业乱象整治。2020年底前,要对买卖“路牌”收取保护费、货车非法超限超载、货车非法改装、黑加油站点非法贩卖油等行业乱象进行集中整治。要加强路面路警联合执法,充分利用错峰执法、异地执法手段,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同时,加强城郊和偏远地区流动治超巡查路段的执法巡查力度,特别是对石场、沙场等一些货运源头企业较多的路段,加大执法巡查密度和频率。强化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力度,加强货运车辆交通科学组织,定期深入企业现场排查整治,对路面检查发现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的车辆,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和消除违法外,追溯查处配载货运源头企业,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推进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建设,利用科技手段有效管控超载乱象。(由镇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应急管理办、规划建设办以及各村居配合)
(六)持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8.开展公职人员带头遵规守法活动。镇、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职和工作人员要带头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并带动家人、亲友、同事和周边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提醒工作人员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车、报废车、不酒后驾驶、不乘坐超员车辆等。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将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抄告所在单位,所在单位负责人要对交通违法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公职人员出现多次交通违法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交警部门要抄告党建办和纪检监察办,用人单位对属下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负连带责任。(由镇党政办牵头,党建办、纪检监察办以及各村居配合)
9.开展分类点对点宣传教育。在农村地区,各地乡、镇政府发动农村“两站两员”、村委会逐村逐户登门拜访,开展点对点入户交通安全教育。要关注农村“一老一小”,配合上级部门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巡回宣传活动。要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正确使用安全带。要以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为内容,组织开展“摩托车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村”创建活动,至少培育1个示范村。针对学生群体,教育部门要牵头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全部学校、幼儿园要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每学期开设不少于2次交通安全课,特别是在今年寒假之前完成一次交通安全宣讲,重点宣传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和相关法律规定,警醒师生群体遵纪守法。(由镇公共服务办牵头,派出所、中学、中心小学以及各村居配合)
10.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广度。要围绕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做好部门协同联动、融媒体广泛宣传、全方位提升宣传水平、多渠道推动公益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把“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的年度主题讲透。要夯实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尤其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2020年底前,每间学校至少设置一处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墙体标语板报,村口至少设置一处警示提示标牌。(由镇委宣传办牵头,镇派出所、中学、中心小学以及各村居配合)
11.加强隐患曝光和安全提示。要利用新闻媒体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公示曝光。要围绕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大力推进安全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现场教育劝导和现场直播等活动。特别要强化2021年春运期间的安全提示。(镇派出所牵头,镇委宣传办以及各村居配合)
(七)持续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
12.及时清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要运用大数据平台,定期分析汇总辖区内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存量隐患,严格落实“三级预警”机制,通过推送短信、电话、邮寄信函、上门告知等方式,分别提前三个月、两个月、一个月向相关重点车辆所有人及重点驾驶人推送提示、提醒、警示信息,持续强力清除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以及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满分未学习等源头安全隐患。要实施网上网下精准打击,利用科技手段实现实时预警和车辆轨迹分析,精准打击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系统已注销上路行驶隐患重点车辆。(镇派出所牵头,各村居配合)
13.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安全责任。要建立健全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月度报告制度,落实举报奖励举措,对安全管理不到位、重大隐患问题整改不落实、事故和违章违法行为高发的企业,一律纳入重点监管名单,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运输企业。要运用大数据科技手段,每月开展安全风险量化评估,对运输企业按高、中、低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要对生产经营性死亡事故开展责任倒查工作,倒逼运输企业落实主体安全责任。要大力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重点车辆市级监管平台等预警信息服务系统,督促“两客一危一重货”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由镇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应急管理办以及各村居配合)
(八)持续加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
14.加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要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交通应急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保障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有效运转。要建立全链条天气预警处置机制,强化交通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的及时性。要完善恶劣天气预警和应急信息发布机制,引导驾驶人减少恶劣天气自驾出行,确需出行的,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同时,及时通过有效手段,发布道路拥堵信息和绕行线路,引导群众合理出行。(由镇派出所牵头,应急管理办以及各村居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镇委、镇政府领导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近期省、市、县、镇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以及各村居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落实政策、资金、人员保障,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镇派出所要结合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各项整治方案,确保稳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道安办在百日行动期间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不落实的村居、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完善联合执法行动机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面临的问题,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春运安保。要坚持最高站位最高标准做好2021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更强有力的措施保障群众平安顺畅出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打造平安春运、和谐春运。
(四)加强责任分工。要明确责任分工,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工作、抓落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要加强督导、检查、通报、约谈、督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镇道安办将对工作不力、形势不稳、事故多发的地方进行集中督导、约谈、督办,必要时由镇领导进行约谈。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居以及各相关成员单位要与镇道安办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反馈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小结,2021年3月3日前报送百日行动总结,重要情况及时报送。联系人:黎伟锋,联系电话:0762-72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