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热力发电厂是提高河源市的环保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促进河源市循环经济型社会建设的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涉及3.8564公顷用地不符合《河源市紫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且用地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河源市热力发电厂已列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东省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2019〕98号)中,属于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该项目满足规划修改的条件。
现《紫金县临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河源热力发电厂)》已编制完成,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相关规定,将规划修改内容公示如下:
1、规划修改范围:紫金县临江镇
2、规划修改内容
(1)永久基本农田
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2)耕地保有量
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现状耕地。
(3)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修改的调整地块均位于临江镇范围内,即临江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仅位置布局发生变化。故规划修改前后,临江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3、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
河源热力发电厂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选址合理,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临江镇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各项指标均保持不变。本次规划修改按照合理高效配置、优化布局结构的原则,用以保障河源市热力发电厂的用地需求。此次规划修改使得建设用地布局更为合理,有利于优化临江镇土地利用布局,符合临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方向。
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间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和生活设施等产生的施工废料、固体垃圾和废气扬尘等,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建设和运营期间严格实施有效的工程管理措施,将可降低项目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4、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一个月,从2020年7月10 日至8月10日
5、公示方式和地点
在紫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同时在所涉镇、村委公示栏张贴公示。
6、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该方案有不同意见,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电话:7832691,邮箱:zjgb7832691@163.com)
7、规划图件(见附图)
附件:1、紫金县临江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R01);
2、紫金县临江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R01);
3、紫金县临江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C01);
4、紫金县临江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C01)。
紫金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