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2020年度中坝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紫委办发电〔2019〕2号)、《紫金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考核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采取季度考核评估和日常监督考核的方式开展2020年度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相关工作。
二、考核对象
全镇13个行政村。
三、考核评估时间
第二季度考核评估时间:2020年6月中旬;第三季度考核评估时间:2020年9月中旬;第四季度考核评估时间:2020年12月中旬。
四、考核内容
(一)季度考核评估内容。针对2020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主要是对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进行考核,重点评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干部和群众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和满意度等重点内容。
(二)日常监督考核内容。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领导批示和相关部门通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调研、信息收集掌握的情况,对各村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主要是评价各村本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责任落实、问题整改、工作进度、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等日常工作情况。
五、考核方式和程序
由镇领导小组牵头成立检查考核组对各村开展季度考核工作,根据季度考核评估表进行量化评分,并将各村检查考核所得的分数进行排名。对村的年度考核方式由季度考核、日常监督评分两个部分组成,权重分别为70%、30%。其中,年度考核中的季度考核采用二、三、四季度评估结果,权重分别为30%、30%、40%。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总分设置均为100分。
六、综合评价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对季度考核、日常监督及加扣分等考核分数,汇总形成各村2020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最终得分(按百分制换算),评定相应等次。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3个等次。
考核分数为90分以上(“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等次;考核分数为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综合评价结果为“良好”等次;考核分数为80分以下的,综合评价结果为“一般”等次。考核出现扣分项所列第1至3项情形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一)加分项。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各项加分可叠加计算,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1.镇在考核期限内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取得的成效受到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的相关村加4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直部门表彰的相关村加3分;受到县委、县政府及市直部门表彰的相关村加2分;在县级会议作经验介绍的相关村加1分(同一项目不叠加计分,按最高得分计算)。
2.镇在考核期限内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改革创新探索取得实质性成效(经县级以上部门认可)并形成可复制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的相关村每项加3分;在全市推广的相关村每项加2分,在全县推广的相关村每项加1分。
3.村工作经验、事迹被省级媒体报道(含被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简报采用)的每篇加2分,被市级媒体报道(含市乡村振兴简报采用)的每篇加1分。(本款加分不超过5分,省级媒体、市级媒体范围为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主管主办的电视、报刊、网站)
(二)扣分项。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各项扣分可叠加计算,但同一事项不重复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5分。
1.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在考核期限内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相关村每次扣4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级以上行业部门通报批评或挂牌督办的相关村每次扣3分。
2.村管辖领域发生涉及乡村振兴范围内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涉农群体性事件的每次扣5分。
3.村发生涉及乡村振兴范围内影响较大的重大腐败案件的每次扣4分。
4.因村工作推进不力导致镇被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批评的,相关村每次扣2分;被市约谈的,相关村每次扣2分。
5.因村工作推进不力导致镇被县委、县政府或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批评的相关村每次扣2分;被确定为工作后进问题剖析会议现场村的每次扣2分;被县约谈的,相关村每项扣1分。
6.村不按要求报告情况或虚报、假报指标数据情况的每次扣1分。
七、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季度考核评估结果,镇将县下拨经费总额的70%按各村人口基数分配给各村,剩余30%的经费平均奖励给考核评估排名第1至5名的村。工作经费专项用于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得挪为他用。
对季度考核排名后2名且未达到“良好”等次的村,由镇纪委书记约谈村支部书记、主任;第二、三季度考核连续排名后2名且未达到“良好”等次的村,由镇长约谈村支部书记、主任。对年度考核排名后2名且未达到“良好”等次的村,由镇党委书记约谈村支部书记、主任;第二、三季度和年度考核连续排名后2名且得分未达到“良好”等次的村,镇将对相应村支部书记给予免职处理。
八、考核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日常工作推进,主动积极配合开展季度考核评估和年度考核相关工作,对标评估评议表进一步压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乡村振兴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严肃做好考核工作。各村要本着实事求是的认真态度,对照考核工作要求,在日常工作中逐项抓好落实,考核时如实反映本村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对提供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三)严格考核工作纪律。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和要求开展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对考核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中共中坝镇委 中坝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