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紫金县中坝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10072681061/2019-00013 分类: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河源市紫金县中坝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6-28
名称: 关于印发《中坝镇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中委〔2019〕10号 发布日期: 2019-06-2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印发《中坝镇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8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党支部,镇直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现将《中坝镇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坝镇委

2019年4月23日

中坝镇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粤发〔2019〕6号)和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1.规范乡村党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其他组织的统一领导,坚持惠民政策、扶贫项目、资金分配等由党组织决策落实,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提高威信、提升影响。持续优化农村党组织设置,精准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责任部门:组织办)

2.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将村党组织书记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规划,举办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不低于1:2的比例建立书记后备人选队伍,保证每个村储备村级后备力量不少于2人,提高村党组织书记中外出返乡人才的比例,全面提升农村干部队伍的激励措施。(责任部门:组织办)

3.深入开展基层正风反腐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情况纳入巡察工作内容。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村级权力有效监督。全面实施《紫金县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严肃查处发生在惠农资金、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和农村“三资”管理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部门:纪委办)

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4.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焦点不散、靶心不变,全力压实镇村脱贫攻坚主体责任,部门推进行业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脱贫攻坚,重点抓好分散贫困人口的脱贫工作。力争2019年建档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标准,4个省定贫困村达到出列标准,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20年,对建档贫困人口脱贫质量进行全面“回头看”,争取在提高脱贫质量、完善长效帮扶机制上下功夫,确保贫困群众脱贫结果真实,脱贫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责任部门:精准扶贫办)

5.健全产业扶贫长效化机制。以特色种养产业为主抓手,实施特色产业培育工程,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游则游的原则,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做强富民兴村产业,到2019年实现每个有劳动能力有参与意愿的相对贫困户都有扶贫产业带动,实现每个贫困村都有农业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发展。到2020年产业扶贫脱贫的长效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带动贫困村农民增收致富。(责任部门:农业经济办)

6.拓宽就业扶贫覆盖面。充分结合地方经济和产业特色,积极创建“扶贫车间”和“扶贫工作坊”,因地制宜建立多种形式的就业扶贫点。深化区域劳务协作,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加强“乡村工匠”等涉农技能培训,到2020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100%享受精细化就业创业服务并基本实现就业。(责任部门:人社所)

7.持续提升“三保障”水平。优化贫困人员医疗费用结算服务,2019年实现省内和跨省异地住院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责任部门:合作医疗办)2019学年,落实建档立卡家庭在校生子女补助范围扩大到本科及研究生教育阶段,落实好学杂费减免政策。(责任部门:精准扶贫办)开展帮扶工作“回头看”,做好贫困人口返贫监测工作,坚持贫困户“脱贫不脱政策”。(责任部门:精准扶贫办)着力解决“三保障”的突出问题,确保建档贫困户的教育补助、城乡医疗政策、住房保障均得到100%落实。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加大分散贫困人口、边缘贫困人口、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帮扶力度。(责任部门:精准扶贫办、社事中心)

三、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8.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组织发动群众整治环境脏乱差。2019年重点部署开展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专项行动,(责任部门:村镇规划办)扎实开展面上村“三清三拆三整治”活动,整治提升4个省定贫困村村庄环境卫生水平。(责任部门:新农办)到2019年,所有行政村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任务,100%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

9.推进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扎实推进省定贫困村村道硬化(责任部门:交通管理办)、集中供水(责任部门:水管所)、雨污分流(责任部门:生态办)、垃圾处理(责任部门:村镇规划办)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19年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到2020年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

10.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制定农村公厕建设指引,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2019年底前,所有自然村按实际需求完成农村公用厕所新建和改造任务数的50%,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8%,其中4个省定贫困村要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100%,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文明公厕创建活动规范开展,农民群众逐步建立良好的如厕和卫生习惯。(责任部门:村镇规划办)

11.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保洁长效运营机制,到2020年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35%以上。2019年镇级生活垃圾中转站建成并运营,基本实现设施设备齐全、保洁队伍稳定、资金保障长效、监管制度完善。(责任部门:村镇规划办)

12.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统筹规划、梯次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广小型分散便利化生态工艺处理设施,到2019年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20%以上,到2020年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40%以上。(责任部门:生态办)

13.加快开展“五清”专项行动。建立任务台账,分阶段开展行动计划,不断加大督办、检査力度,确保2019年6月底基本完成“五清”(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专项行动任务,再用半年时间开展“回头看”,2019年底基本实现全镇主要江河湖库无非法入河排污口、无成片垃圾漂浮物、无明显黑臭水体、无人为行洪障碍体、无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到2020年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目标。(责任部门:水管所)

四、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

14.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业产业。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充分利用我镇资源优势、生产习惯和市场需求,依托现有农业基础和孙中山入粤始祖地,以优质稻、蔬菜、春甜桔、茶叶等产业带建设为基础,集中连片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引进粤港澳大湾区现代农业企业、文化旅游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建设。(责任部门:农业经济办)

15.持续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通过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由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的过程,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打造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一村一品示范村。(责任部门:农业经济办)

16. 实施“客家菜师傅”工程。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参加市、县培训,培养一批“紫金客家菜师傅”,支持客家菜师傅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或外出创业发展。(责任部门:人社所)

17.强化农业基础建设。加快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快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到2020年,实现益农信息社服务能力覆盖全部行政村。加大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灌区、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垦造任务指标(含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责任部门:农业经济办)

18.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抓好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落实农业龙头企业扶强培优有关政策。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专业市场+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完善新型经营主体同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到2020年,打造一批家庭农场、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市级以上示范社。(责任部门:农业经济办)

19.加强现代农业品牌建设。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引导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加强农业品牌商标监管、保护,提升地区品牌知名度。(责任部门:农业经济办)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溯源系统,健全农产品生产档案,以科技手段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追责主体,实现源头可追溯、流程可追踪、信息可查询、产品可召回的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监督管理。(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深入推进平安法治文明镇村建设

20.建设平安乡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到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辅警”,不断完善“综治中心+网络化+信息化”工作机制。到2020年,实现各村主要道路卡口,学校、幼儿园、广场、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人民群众公共活动场地的视频监控资源联接到行政村综治中心。(责任部门:综治中心)

21.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省级“民主法治村”创建,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到2020年实现“民主法治村”创建全覆盖,建立一批镇村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责任部门:综治中心)

22.扎实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将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纳入乡村规划,强化对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完善配套设施,落实管理措施,促进美丽乡村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树立文明、绿色、节俭殡葬新风尚。(责任部门:社事中心)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一约四会”建设,开展“三下乡”活动和丧葬、封建迷信等专项治理活动,强化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推动乡村乡风文明。(责任部门:宣传办)

23.加快农村先进文化阵地建设。统筹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场所、体育服务场所建设,到2020年实现镇村全覆盖;持续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加快推进镇村文明联创,深入推进实施基层文明创建“十百千”工程,到2020年文明村镇覆盖率达到95%。(责任部门:宣传办)

六、提升民生保障建设和服务水平

24.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四好农村路”三年攻坚行动,加快推动完成通镇村“畅返不畅”路段整治,着力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现有存量危桥改造。2020年底前,实现具备通行条件的建制村100%通客车,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2022年底前通200人以上自然村完成村道路面硬化。(责任部门:交通管理办)

25.加快推进村级集中供水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村级集中供水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村庄集中供水,统筹推进镇村集中供水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饮用水入户率和水质达标率。2020年底前实现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责任部门:水管所)

26.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高质量高标准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突出生态治理、绿色发展理念,更加重视生态治理与自然功能,更加注重水文化、水景观和生态休闲等多重功能,实现河畅、水清、岸绿、堤固、景美的目标,重点解决河道通畅问题,提高中小河流防灾减灾能力,发挥中小河流治理的综合效益。(责任部门:水管所)

27.加快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大力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推进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农村配电网“卡脖子”、“低电压”等问题。到2020年底,全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不低于99.8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5%以上,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14千伏安,基本完成农村地区“低电压”治理。(责任部门:供电所)

28.加快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省、市、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农村光纤用户普遍提速,2020年底前百兆光纤接入用户占比达60%以上,加快推动光纤和4G网络深度覆盖,实现全镇行政村光纤和4G网络全覆盖,20户以上自然村普遍覆盖。(责任部门:广播站、电信支局)

29.加快推进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农村物流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统筹规划镇村农村物流服务站(点),到2020年基本建成物流配送中心、仓储物流等设施。(责任部门:人大办)

30.加快推进健康村镇建设。推进全镇13个行政村的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力争2020年完成各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责任部门:卫生院)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到2020年全面实现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责任部门:合作医疗办)

31.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程。依托“镇校联创”的“红色筑梦·乡村振兴”基地,积极开展广大群众创新创业等技能培训,鼓励引导外出新乡贤反哺故里报效乡梓,到2020年初步形成一支爱农村、懂农业、支撑引领乡村振兴发展的人才队伍。(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办、人社所)

32.加快推进激励农民就业创业制度落实。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培育种粮大户、种植大户、畜牧养殖大户、合作社带头人等新型职业农民为主。整合建立面向到乡村创业人员的创业孵化基地,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扶持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税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政策。(责任部门:人社所)

七、加强改革创新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33.加快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加快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有效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发展路径,巩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切实维护农民对承包土地流转的收益权,严防截留、扣缴,坚决纠正和查处流转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流转合同文本,推行全市统一的文本格式,规范流转合同管理。(责任部门:农业经济办)

34.全面推动拆旧复垦工作。全面推动拆旧复垦工作。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稳妥有序探索土地要素流转有效实现方式,到2020年底前逐年完成省、市、县下达我镇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的年度拆旧复垦任务。(责任部门:农业经济办)

35.加快推动水田垦造工作。加快推动水田垦造工作。按照《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及省市县下达年度垦造水田任务,完成水田垦造。(责任部门:农业经济办)

36.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全面加强宅基地排查和管理,到2020年基本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强化农村住房规划管理,2020年底前,农民住房基本实现制度化管理。(责任部门:村镇规划办)

37.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在农村集体资产拾遗补缺、科学合理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健全农村集体经济运行体制机制等方面探索推进,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抓好土地确权后续档案归档工作,确保工作不留尾巴。(责任部门:农业经济办)

八、落实乡村振兴保障机制

38.强化组织保障。实行镇村抓落实的农村工作机制,坚决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切实加强镇村乡村振兴专班建设,全面实行专班专责专业化、数据台账信息化、挂图作战目标化、改革探索示范化。(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办)

39.强化规划保障。2019年上半年明确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撤并消失等村庄名册,划定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历史文化名村以及纳入城镇建设或撤并搬迁范围。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实现村庄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责任部门:村镇规划办)

40.落实“四个优先”要求。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扩大政策性担保机构合作面和业务覆盖面,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到2020年农业保险基本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品种应保尽保。按中央部署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用好拆旧复垦以及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等政策,确保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发展强化乡村振兴建设用地保障,推动农业新产业新业态、产业融合发展、农民住房发展,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资金倾斜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责任部门:农业经济办)

41.强化“三农”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三农”干部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持续加大基层干部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大培训,以及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派驻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和扶贫团队的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组织镇村干部轮训,层层引导推动全省“三农”领域干部真学实干。(责任部门:组织办)把乡村人才培养纳入各级人才培养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责任部门:人社所)

42.强化督导考核激励工作。建立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定期开展日常性督促检查,每年组织年度考核,结合考核结果评价,公开表彰一批在乡村振兴表现突出的支部书记以及驻镇(村)工作队长(组长)、驻村第一书记、返乡乡贤、乡村振兴帮扶单位。(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办)

43.强化农民主体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政策激励、宣传引导,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健全完善农民参与的引导机制,鼓励采用事前竞争、事后奖补等政策,通过民办公助、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农民投身农村建设管理。加强筹资筹劳使用监管,防止增加农民负担。按照中央和省工作部署,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简化审批程序,为农民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创造条件,让农民群众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更多参与并从中获益,激发农民内生动力。(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办)

44.强化社会参与。持续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健全协调组织企业参与帮扶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引导作用。(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办)继续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广泛动员党外人士参与乡村振兴,凝聚社会各界强大合力。(责任部门:统战)

45.强化宣传引导。加快制定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专项宣传方案。利用各类媒体和途径提高农民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燃起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强烈愿望。认真总结和广泛宣传各村、各部门抓乡村振兴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振奋基层干部群众精神,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发展的浓厚氛围。(责任部门:宣传办)

九、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

对于上述八个方面的硬任务外,涉及乡村振兴的组织、产业、生态、文化、人才振兴等其它方面工作任务,按照县委办、县府办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方案》(紫委〔2018〕6号)以及《紫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持续推进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动乡村全方位振兴。

在推进过程中,各村各部门要坚持集中攻坚与久久为功相结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不搞“运动式”建设,不能“垒大户”“堆盆景”,杜绝弄虚作假、“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牢固树立底线意识,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各责任部门要压实主体责任,按照系列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沟通协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到2020年完成既定的任务目标。各村各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共同推动工作落实,形成共同推动“三农”工作的强大合力。

强化督促检查,坚持用结果检验工作成效,按照“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定期评估督查各项硬任务完成进度和资金落实等情况,突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厕等“三农”重点工作的督查,对推进不力的,通报并约谈相关负责人。乡村振兴办要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能,定期跟踪各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并于及时汇总并反馈各项任务年度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