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圩镇基础设施,美化圩镇环境,优化市容秩序,改善人居环境,全面创建省卫生镇,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开展顺利,取得实效,结合义容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圩镇及省道S340沿线(大同村高速路口——和平村凤安路口)的“六乱”现象,提升圩镇和城乡接合部的品位和形象,为推动义容振兴发展提效破局,建设成为“现代河源”和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生活圈的重要承载地而努力奋斗。
(二)目标任务。通过3个月(6月至8月)时间对圩镇及省道S340沿线(大同村高速路口——和平村凤安路口)人居环境实施“六大专项”综合整治,攻克一批破坏环境、影响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现场示范点,形成一套管理精细、流程规范的长效机制,实现管理井然有序、面貌焕然一新。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义容镇圩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苏远红(镇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罗国平(镇委委员)、邹志强(镇委委员)、刘稳营(镇委委员)、张汉辉(镇委委员)、陈桂添(人大副主席)、李素华(副镇长)
执行指挥:李素华(副镇长)
成员:大同、东平、桥田、新民、和平、居委会党(总)支部书记、圩镇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爱卫办),由陈碧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上传下达、集中宣传、统筹协调、集中行动、督查督办等具体工作。
三、行动内容及职责分工
整治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对圩镇规划控制区及省道S340沿线(大同村高速路口——和平村凤安路口)侵占公共区域(含道路、河道)的建设、超建筑红线建设、乱搭乱建、未依法审批设置建(构)筑物等违法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全面规范建设秩序。(牵头单位:大同村、东平村、桥田村、新民村、和平村、居委会、城管所,配合单位:农林水力、村镇办、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司法所、公路养护中心、水管所、义容林业站、供电所)
(二)整治市容环境专项行动。依法对圩镇范围及省道S340沿线(大同村高速路口——和平村凤安路口)“六乱”现象、环境卫生、毁坏绿化、非法广告(不规范广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牛皮癣”、路面污损、立面破损、市政设施、运动广场、公共厕所等市容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督促沿街单位、商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全面提升圩镇市容环境卫生水平。(牵头单位:镇创卫办、城管所、大同村、东平村、桥田村、新民村、和平村、居委会,配合单位:农林水、市监所、卫生院、派出所、文化站、供电所)
(三)整治小区环境专项行动。开展圩镇内小区(含集资楼房)和沙梨园、安置区环境卫生、车辆停放(停车场开放)、乱搭乱建、油烟扰民、破坏绿地、随地种菜、电梯管理、消防安全、体育设施(开放使用)、扰乱公共秩序、纠纷化解、垃圾收集等问题的集中治理,全面提升小区、安置区人居环境。(牵头单位:村镇办、居委会、东平村、桥田村,配合单位:镇创卫办、团委、社事办、自然资源所、派出所、市监所、文化站、供电所、安监所、消防队、城管所)
(四)整治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圩镇及省道S340沿线(大同村高速路口——和平村凤安路口)商户占道作业、占道堆放、跨门槛经营、违法经营、损毁市政设施以及场所周边环境脏、乱、差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全面规范管理秩序。对圩镇早市、夜宵摊点、流动摊档和城乡赶集进行疏堵结合的综合治理,逐步规范,彻底解决早市、夜宵、流动摊档和赶集带来的“脏、乱、差”等系列问题,着力营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的经营环境。(牵头单位:市监所、城管所,配合单位:镇创卫办、农林水、团镇委、社事办、派出所、市管所、大同村、东平村、桥田村、新民村、和平村、居委会)
(五)整治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坚持低碳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工业节能减排,严禁超标排放,开展车辆(黄标车)尾气污染、表面涂装、汽车维修、印刷包装、家具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污染,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集中治理,全面提升圩镇空气质量。圩镇规划控制区范围属城市管理行政处罚事项的大气污染治理经县环保部门指标认定后进行整治。(牵头单位:镇环保部门、城管所,配合单位:农林水、村镇办、派出所、财政所、市监所、公路养护中心、安监所、大同村、东平村、桥田村、新民村、和平村、居委会)(六)整治交通秩序行动。集中更新完善一批标识标牌、信号指示等交通设施,并对违反交通信号、违法停放、随意变道、逆向行驶、无证经营、无证驾驶、“鬼火”摩托、非法载客、超载、超速、随意调头、酒驾醉驾以及乱窜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建立重大节日、特殊气象日进入圩镇的车辆疏导引流机制,改善圩镇交通秩序。对非法占用圩镇停车位的商户、摩托车、非机动车进行治理,全面改善圩镇交通环境。(牵头单位:古竹交警大队、公路养护中心,配合单位:创卫办、村镇办、市监所、自然资源所、城管所)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宣传发动阶段(6月25日至7月5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宣传工作组,拟出宣传工作方案,落实宣传职责,选定宣传口号标语、明确宣传方式、宣传目标任务。设置曝光台、“随手拍”曝光各类乱象,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全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强大整治声势。
(二)排查分析阶段(7月1日至7月5日)。由各牵头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对专项行动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措施、任务、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逐项销号。
(三)自行整治阶段(7月5日至7月10日)。各专项行动小组,对排查的问题进行前期整治,对能立即整治的要组织人员立即整治,不能立即整治的要履行好有关前期手续,告知整治相关管理对象,依法发出有关整治通知,督促执行有关整治要求。
(四)集中整治阶段(7月11日至8月25日)。围绕“六大专项”行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行动,在加快完善圩镇基础设施的同时,采取高压态势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圩镇管理顽疾。
(五)总结巩固阶段(8月25日至8月26日)。对各任务进行检查验收,进一步查找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对照整改,巩固治理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六)完善长效机制阶段(8月20日至8月30日)。总结梳理各专项行动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建立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打造一批圩镇管理示范工程。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细化任务。相关村(居)和圩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行动,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明确责任领导,出动精兵强将。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制定攻坚行动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一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行动快速有效开展。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此次行动治理问题较多、情况复杂,涉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参与单位多,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召集配合单位对各重点部位、难点问题进行现场办公和联合行动,进一步明确部门协作机制、职责分工、工作举措、勤务模式、应急预案,防止出现“电话协作”“口头配合”等问题,全面形成治理合力。
(三)强化督查,严明奖惩。镇政府将此次行动开展和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范围,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督查督办。各牵头单位要将百日行动督查情况定期报送至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推诿扯皮、敷衍了事、行动不力、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督查力度,并将督查结果抄送镇纪委办,对严重影响此次百日行动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严格问责处理。行动结束后镇政府将对工作成绩突出,整治成效明显,群众广泛称赞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四)强化保障,共享信息。相关村(居)和圩镇各单位要有专项的经费保障。同时各相关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信息传达、沟通、报送等工作。行动期间,各牵头单位每周五上午10:00前将当周工作情况和下周打算通过电子会务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传真:0762-7106308,邮箱:yrz7106308.com),并及时报送工作动态、成效和经验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