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进一步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经镇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目的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是基层党组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一个基本载体,有利于广大党员干部养成经常参加组织生活的习惯和自觉,增强党员理想信念,进而增加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
全镇统一确定每月21日为“主题党日”活动时间,集中活动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天。如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活动时间可顺延,原则上在一周内完成。
(二)活动对象
一般为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视情况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和群众代表参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长期在外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在党组织同意后可不参加。
(三)活动方式
“主题党日”活动以各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开展,也可根据活动需要,多个党支部联合开展。重要纪念日或重大议题,按镇党委的部署安排组织开展。
活动内容
1.按月交纳党费。在每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每名党员主动、自觉、足额交纳党费,由党支部指定专人收取并填写好党费证和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通过现场交纳党费的形式唤醒党员的身份意识,增强党员对组织的归属感。
2.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参加活动的党员列队面向党旗,由党支部书记带领大家进行宣誓。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谈一次心路历程、作一次先锋承诺”,回顾入党宣誓时的庄严承诺和坚定决心,提醒自己时刻牢记入党誓词,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3.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禁毒工程、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当前重点工作,结合本支部实际,主题党日可开展扶贫济困,一对一走访挂钩贫困户,走访或慰问低保五保、贫困学子等困难群体,法制宣传,扫黑除恶宣传排查,卫生清洁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志愿服务活动,在实践锻炼中增强党员党性涵养,增进与人民群众的鱼水情深。
4.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党员的学习教育,提升党员的理论水平。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党纪、宪法监察法等内容。组织党员到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追忆革命历史,增强廉政意识,传承红色基因。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总)支部要落实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动落实,不断提升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防止流于形式和落入俗套。“主题党日”活动落实情况,将作为各党(总)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痕迹,讲求实效。各党(总)支部要认真填写《主题党日活动报告单》,将活动情况于每月25日前上报镇组织办。同时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主题党日”台账,档案资料要做到“四有”,即有年度活动计划、有每月活动方案、有活动记录及图片、有党员签到表。
(三)大力宣传,形成机制。各党支部要提高“主题党日”活动在群众中的知晓率、认可度和活动的。镇组织办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主题党日”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不断营造浓厚活动氛围,推动“主题党日”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四)从严督查,严格考核。各党(总)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将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于无故不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此项活动作为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年度考核述职评议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镇组织办要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活动组织不力、敷衍了事的党支部及其负责人进行一定范围的通报、约谈,限期整改。
中共义容镇委员会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