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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紫金县瓦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1007268122N/2021-00013 分类: 综合政务、通知
发布机构: 河源市紫金县瓦溪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3-30
名称: 关于印发《2021年瓦溪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瓦府发〔2021〕3号 发布日期: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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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瓦溪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8  浏览次数:-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全力以赴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将《2021年瓦溪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紧抓落实。

  紫金县瓦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  

 


  2021年瓦溪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去年以来,我镇干旱少雨,地表干燥,森林火险一直处于中高风险级别。当前,正值春耕春种生产和清明时节,野外农事用火、进山扫墓、墓地开青、上山踏青等活动频繁,森林火灾隐患增多。同时林下可燃物载量大,安全风险较高,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容忽视。按照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要求,为确保清明节期间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提升瓦溪绿水青山,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全镇各村均要召开一个由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组和村民小组长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镇直各单位要召开由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和疫情相互叠加,不给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添乱,为全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按照战时工作机制,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和《河源市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河森防指﹝2021﹞11号)《紫金县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紫森防指﹝2021﹞17号)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任务。紧跟疫情发展态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协同配合、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值班值守、后勤保障、队伍建设和打击惩处等森林防灭火工作,全力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30日—3月31日)

  主要任务:各村要根据镇级方案,制定森林防灭火计划和巡查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防扑火简易物资器材。

  (二)实施阶段(4月1日—2日)

  主要任务:组织村干部、护林员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加阶段(4月3日—4月5日)

  主要任务:集中一切力量强化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特别是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分片包干,落实责任,严防死守,全力以赴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四)总结阶段(4月6日—10日)

   主要任务:做好总结工作,部署下一阶段森林防灭火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各村驻村领导要亲自主持召开各村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周”动员专题会议,对春耕生产季节和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层层落实主体责任,把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压实到各包片干部,到村小组一级,确保森林防火不断档,责任不脱节。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处置办法,采取驻村镇领导——村支部书记、主任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片、村级护林员现场巡逻、镇林业站干部职工机动巡逻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山头地块。因部署不及时、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发生重大山火的,镇将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从严倒查问责。

  (二)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一是各村要在清明期间采取集中和分散方式到主要交通要道、路口和山火多发地宣传《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特别是大力宣传违反《紫金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后果,引导群众春耕农事作业、清明扫墓时注意森林防火,禁止携带火种进山。二是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网络、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乡村大喇叭、宣传车等大众化宣传平台宣传森林防火工作,积极倡导群众移风易俗、暂缓祭祀、文明祭祀、安全祭祀,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在入山路口、坟墓集中区域设置警示牌、标语、横幅,全力打通村一级“最后一公里”森林防火教育工作,强化群众安全用火意识。三是全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带好头、树好样,做文明祭祀、安全祭祀的倡导者;带头签订清明节扫墓《瓦溪镇公职人员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引导教育群众不组织集体性家族祭祖、家族聚餐等活动,通过家庭分散追思、家庭悼念、网络祭祀等形式祭祖。四是各村要积极组织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护林员逐家逐户上门宣传《条例》,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强化因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不文明祭扫行为引发森林火灾的反面宣传案例教育,并与农户签订《瓦溪镇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着力提高全民防范森林火灾的自觉性。

  (三)进一步加强火源管控。要加强清明扫墓安全的管理,在清明期间有上山扫墓风俗的村要进行登记造册和清理排查,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坚决管住野外火源,严格执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野外用火行为的管理规定,在清明期间,实行人海战术,进行严防死守,对坟山、墓葬集中区域、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派专人看守,对入山人员加大检查教育,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各村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安排护林员,佩戴红袖臂、携带喇叭、小旗和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加强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做到“路口有人守、路上有人跟、山上有人盯、现场有人管”。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处置森林防火应急办法和制订森林防火联防工作机制,做到处置办法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加强联防联治,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清明节期间,如天气晴朗,火险等级高时,镇政府干部职工、各村、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调休假期进入应急状态,深入林区开展防火督查;镇半专业扑火队随时待命,始终保持“箭在弦上、引而待发”的战备状态,确保一旦接到火情报告时能够迅速出动,快速处置。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山火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

  (五)进一步加强值班调度。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森林火灾“零报告”和重要情况随时报告等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种火灾信息,确保随时掌握火情动态,做到处置及时、安全、高效。对迟报、瞒报、谎报森林火灾情节严重,或处置不力、贻误灭火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镇党政主官、分管镇领导、各村委支部书记、主任,镇林业站负责人要留守带班值班,确保及时应急处置。

  (六)进一步加强追责打击。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清明节“森林防火加强周”期间不定时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明察暗访,到各村进行巡查督办,如发现脱岗、漏岗、失职、渎职情况,将在全镇进行通报和处理。若因此引发森林火灾的,严格按照《紫金县森林防火问责制》和《瓦溪镇森林防火问责制》有关规定,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镇派出所要积极主动配合森林公安,工作重心下移,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件,对纵火者和失火肇事者或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从严打击。

  各村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召开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森林防火期间防灭火工作会议,制定好值守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