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11·27”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和《关于印发全县农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紫农农字﹝2020﹞239号)精神,全力确保全镇农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制定《瓦溪镇农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紫金县瓦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2日
瓦溪镇农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11.27”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紫道安办[ 2020] 17号)和《关于印发全县农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紫农农字﹝2020﹞239号)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我镇决定自2020年11月29日至2021年3月8日,在全镇集中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近期交通事故预防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抓好事故预防各项措施落实,全力维护我镇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严防遏制农业行业较大以上事故。
二、工作指施
(一)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一是组织人员深入各农机化服务组织、“冬种”作业现场、田间、转移场所等,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二是积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持续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不断加大执法频次和力度,对农村务农务工集中出行以及特色农产品(茶、果蔬、树)产销季节交通运输繁忙时段、路段,重点对上道路行驶农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超速超载、无牌无知、假牌假证、酒后驾驶、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违章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使农机手自觉接受安全监督教育,提高农机手安全生产和法律意识。三是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相结合,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行式,大力宣传预防农机事故的重要性,让农机手熟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应急措施,并通过近期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农机手对农机事故危害性和严重性认识,使广大农机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遏制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隐患排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巡查监督,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监管工作规范的要求,督促农产品生产者严格遵守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的规定,依法落实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投入品使用管理、生产记录档案、产品自律检测、不合格产品处置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农产品生产者科学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培训。
(三)渔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重点组织做好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生产安全。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到渔业安全应急人员和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全覆盖,切实增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沼气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强化沼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镇农办、村负责辖区内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沼气池存量摸底、风险排查和登记工作,确保农村沼气安全事故零发生。要认真检查沼气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输气管道、危险地带、关键设备等沼气安全设施,确保在用和在建沼气池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特殊岗位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五)饲料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针对饲料粉尘的易燃易爆的特殊性,对粉尘控制和净化设施设备、防火防爆措施和应急措施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饲料粉尘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示、消防设施,落实饲料粉尘防爆和消防要求,对易燃易爆物品要专门管理,生产车间不得进行存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农业行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以及近期市、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村、各农业经营主体要高度重视,落实政策、资金、人员保障,稳步推进农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落到实处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镇领导小组在百日行动期间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不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各村委会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工作协调、信息互通,完善农业联合执法行动机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面临问题,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委会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推动农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村委会要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反馈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指派专人加入“农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群,于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小结,2021年3月1日前报送百日行动总结,重要情况及时报送镇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