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紫金县统计局的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是进入紫金县统计局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安全管理不是一件人力资源、保安、安全管理人员单独管的事情,而需局全体干部参与。
第四条 安全管理要求做到周密细致、坚定不移、处置迅速、从严从重。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和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部分 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成立紫金县统计局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统一组织管理,各股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协调配合。
第六条 办公室加强对全局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保卫防范意识,自觉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七条 局各办公室都必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文件资料等,下班后要检查办公桌和抽屉,做到人走窗关、电关、门锁,杜绝和避免各种不安全事件发生。
第八条 严格执行、遵守节假日值班安排,分管领导切实负起责任,督查好值班,值班人员不得借故或无故不值班。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出现空档。
第九条 办公室对局安全保卫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如发现不遵守规定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全局会议上进行检查,对因不遵守规定而发生问题的,将追究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条 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对非工作人员和非工作时间进入机关的人员,要进行查问,不得放任自流。
第十一条 上班时间未经办公室同意,废纸收购及推销货物等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单位。
第三部分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