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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紫金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10072675415/2024-00008 分类: 其他、报告
发布机构: 河源市紫金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4-02-06
名称: 紫金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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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06  浏览次数:-

  2023年,紫金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执行中央、省、河源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依法统计意识不断增强

  局党组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统计工作的重要位置,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与水平。一是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部署推动法治河源建设的工作要求,并对全局学习贯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多次组织班子集中学习。三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统计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班子领头羊作用,带动全局党员干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系统落地、开花、结果。

  二、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一)强化法治宣传。为全面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统计法治意识,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支持和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紫金县统计局在组织经济普查业务培训时,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其中一项内容向普查员进行讲解,从法律的角度使普查员了解经济普查的内容和意义,认识到依法普查的重要性,明确了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增强了守法的自觉性和抵制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主动性。同时,我局在接下来的经济普查宣传中,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与经济普查宣传相结合,进一步增强依法普查的氛围。

  (二)强化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断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增强依法统计意识。一是加大各级领导干部、统计调查对象、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力度。利用各专业召开统计业务年报培训会、各专业新入库企业业务培训的契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大力增强了各网报企业统计员、普查员依法统计意识,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本年度共培训200余人次;二是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多次参加国家、省、市统计局组织的各类统计法治专题培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法统计能力,紧守统计法律底线,依法做好统计工作;三是开展法律专题学习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读原文,学原著的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四是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宣云平台学习,并完成本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成绩全部合格。

  (三)加强大众普法宣传教育“统计开放日”是宣传统计知识、统计法律法规,展示统计人创新进取精神,和社会各界了解统计工作的重要平台。在今年“统计开放日”活动现场,通过宣传展板展示、工作人员讲解、发放统计法治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表演《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三句半节目等方式向大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并就现场群众关心的统计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统计环境。

  三、加强执法检查监督,认真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一)强化统计执法检查监督。“双随机”执法检查与常规统计执法检查同步推进,及时发现、纠正和打击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有保障。通过“双随机”公开监管平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截至12月,我局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检查企业18家。

  (二)开展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制定统计局总体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上级三个阶段推进的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截至目前,我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风险已稳控。

  (三)积极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聚焦源头数据质量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边查边纠,持续加大数据核查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持续巩固防治成效。根据国家、省、市统计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国家统计局《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印发《统计造假屡禁难绝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细化各专业工作要求,完善方法机制,进一步规范各专业单位核查工作,全面开展我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自查自纠工作。

  (四)加强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零容忍”。

  四、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党组成员主体责任职责,坚持法治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学习、宣讲党内法规,支持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并积极参与,落实“三重一大”重要决策机制。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多次组织召开局党组、党支部、局全体干部专题学习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广东省统计条例》专题学习辅导,并多次组织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文件精神。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县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短板,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检查力度有待加强。由于受前几年疫情影响,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已两年未举行,同时,执法队伍中只有3人是公务员。具备执法考试条件的公务员人数只有4人,导致我局执法力量迟迟得不到充实,同时现有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还不够强,主动执法意识还较为薄弱,检查力度仍然不够。二是统计执法环境建设有待加强,依法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在实际工作中,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存在较大难度,有些企业和个人法治意识淡薄,对执法工作不重视、不配合,对查处的违法事实不以为然,甚至对统计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置若罔闻,这类情况使统计执法工作很难开展,也严重影响了统计执法者的信心。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对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统计法宣传覆盖面还有待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还局限在以会代培和统计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上,未开设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和培训课堂,没有形成常态化、全覆盖的主体宣传阵地。四是各镇(街)统计报表人员素质不一,企业报表人员更换频繁、流动性较大,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难落实,效果不明显。

  六、2024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动高位学法。充分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普法意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同时要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普法工作拿到手上,搞好指导,抓好落实。

  (二)持续加强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统计法治监督机制,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不留执法“盲区”和“死角”。

  (三)持续完善工作方法。要把普法由过去单向灌输变为与法治实践的双向互动,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理解法律的意义、理解法治活动、理解法律与自身及与未来的关系,培养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四)持续创新宣传方式。紧密结合实际,利用多种媒体,提高法律普及效果。同时要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多通过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运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增强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普法教育的趣味性和渗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