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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紫金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10072675415/2023-00006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紫金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3-01-10
名称: 紫金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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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0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府办相关文件要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30条。其中,政务(工作)动态新闻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县直部门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2条,专题专栏转载国务院和省市重要信息0条,民意征集0条,互动信箱来信0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统计局累计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意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其它答复数”0件。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县统计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秘书股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统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由各股室提供稿件,秘书股统筹,经局领导审批后发布。

  (五)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22年,统计局共转载统计相关规章制度共2条。及时对政策文件进行转载发布,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和部门的工作制度和改革举措。

  (六)强化监督保障机制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统计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包括(一)(五)(六)(八)(九)共五项。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情况,在“总体情况”部分综合体现。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该表格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统计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加强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学习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提高全体统计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全体统计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拓展挖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府信息质量及规范性;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以便于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好、更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