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府办相关文件要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30条。其中,政务(工作)动态新闻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县直部门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2条,专题专栏转载国务院和省市重要信息0条,民意征集0条,互动信箱来信0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统计局累计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意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其它答复数”0件。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县统计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秘书股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统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由各股室提供稿件,秘书股统筹,经局领导审批后发布。
(五)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22年,统计局共转载统计相关规章制度共2条。及时对政策文件进行转载发布,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和部门的工作制度和改革举措。
(六)强化监督保障机制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统计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包括(一)(五)(六)(八)(九)共五项。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情况,在“总体情况”部分综合体现。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该表格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统计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加强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学习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提高全体统计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全体统计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拓展挖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府信息质量及规范性;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以便于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好、更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