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村(社区)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关于设立紫金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精神,决定成立上义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镇委、镇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和指导全镇社区矫正工作;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重大问题;督促检查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各村(居)、各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交流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宣传推广工作典型;表彰、奖励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政法工作的镇委副书记曹国繁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副镇长钟坤城兼任,副主任由上义司法所所长陈朋辉兼任。成员单位包括镇综治中心、上义中学、上义中心小学及各村小学、上义派出所、镇社会事务办、上义司法所、镇财政结算中心、上义公共服务中心、上义卫生院、镇工会、团镇委、镇妇联。
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上义司法所,由陈朋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中共上义镇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