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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紫金县苏区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17080060375/2022-00010 分类: 科技、教育、方案
发布机构: 河源市紫金县苏区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7-07
名称: 苏区镇2022年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文号: 苏府〔2022〕41号 发布日期: 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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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区镇2022年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7-11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国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15条硬措施和广东省65条细化措施,进一步做好我镇2022年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全力建设幸福和谐美丽苏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市、县领导批示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与目标

  遵循教育规律,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系统防范化解学生溺水安全风险,坚持政府负责、属地管理、家校共建、社会协同、联防联控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法定要求,通过开展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以及镇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溺水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责任、教育、管理、服务、保障”五到位,全力保障学生健康安全成长,坚决防范我镇发生学生溺水事故。

  二、工作机构

  成立苏区镇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钟县华任组长,镇常务副镇长叶汉忠、镇人大副主席罗燕锋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党建办、镇人大办、镇综合治理办、镇应急管理办、镇规划建设办、镇农林水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办、镇公共服务中心、镇派出所、镇卫生院、各中小学、各村(社区)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人大办,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由镇人大办具体落实相关工作。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各学校须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抓好落实。

  三、职责分工

  (一)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防学生溺水工作部署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牢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的法定责任,扎实做好防溺水“护苗”专项行动。

  (二)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强化防溺水宣传教育,将防溺水安全教育列为学校安全管理的工作重点和重要议事议题,广泛深入宣讲防溺水安全知识,明确防溺水要求,增强学生及家长安全风险意识,压实家长安全监护责任,有效落实广东省教育厅部署的防溺水“十二项必须”要求。

  (三)宣传部门要发挥好主流媒体力量及新媒体力量,定时或不定时多频次宣传防溺水要求及安全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工商信部门协调要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频繁发送防溺水安全短信提示,加大防溺水安全宣传力度和广度。

  (五)公安部门要发挥维护公共安全的主力军作用,安排辅警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危险水域和重要河段的巡查巡防,发现溺水安全风险隐患和紧急险情,及时妥善处置;对不履行监护职责、造成中小学生溺水伤害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快速处置。

  (六)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水池、水坑的监管,督促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及时回填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七)水务、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职责加强对山塘、水库、河流、湖泊、养殖鱼塘等水域的监管,督促责任主体单位在水域重要入口等地段落实防溺水安全警示牌、防护栏等安全警示措施,及时维修或更换存在损坏、不清晰、不醒目等情况的警示牌、防护栏等,并安排专人加强巡防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妥善处置。

  (八)文广旅体部门要积极组织游泳协会的专业人员在重点时段加强对主要河流等水域的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妥善处置;加强对景区水域的监管,督促做好防溺水执勤巡视、紧急救护及在景区显眼地方设立防溺水警示标志、安全宣传栏等工作。

  (九)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组织医护人员深入校园、社区、村庄开展防溺水公益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同时开通溺水急救绿色通道,尽最大努力救治溺水者。

  (十)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应急救援队员在重点时段加强对主要河流等水域的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妥善处置。

  (十一)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对社区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存在困难的家庭,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关爱帮扶,开展形式多样的暖心爱心活动,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丰富广大青少年儿童假期生活。

  (十二)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动作为,把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工作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村(社区)两级防溺水安全员的组织管理与业务培训,突出抓好周末、节假日、暑假学生离开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缺乏监管等薄弱环节,加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水域的巡查治理力度,完善好重点水域警示防护设施,发现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快速处理,最大程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对因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造成中小学生溺水伤害事故的监护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劝诫、制止。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公众平台、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宣传标语、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溺水的危害性及相关自救知识,营造防治溺水浓厚氛围,提高社会各界对学生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各中小学校要以防溺水安全常识为重点,通过主题班会、团队活动、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和知识测试、制作专栏、黑板报与手抄报评比、个别辅导等形式,对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小孩等特殊学生群体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确保防溺水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救援技能在每个学生及家长身上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学生核心素养之一;通过家长工作微信群、家长会等平台和签订防溺水责任书、致家长一封信及在暑假开展“万名教师大家访”等形式,密切与家长的沟通联系,督促家长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各村(社区)委要通过广播、家访、电访、发放《防溺水安全宣传手册》及宣传《共同守护孩子安全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河源市教育局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组织观看河源市青少年防溺水警示片《危险夏日》等措施,强化属地防治溺水氛围的营造,进一步增强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及其家长防溺水安全警示意识及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二)强化巡逻巡查。各村(社区)委会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退休老党员、老同志、水塘水库管理员、河湖长、责任心强的群众以及森林防火员、志愿者、社工(以下统称“防溺水安全员”)等为组员的防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工作巡逻队,定时或不定时分组分批次分时段对辖区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防巡查,及时制止无监护人监管下的青少年儿童在水边游玩、下河玩耍、捕鱼等行为,发现险情及时妥善处置或报警求救。

  (三)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属地所有河流、水库、山塘、沟渠、水井、蓄水池、积水坑、废弃矿井等危险水域及近5年曾发生过学生或群众溺水事故的水域进行建档造册,经甄别分类后,以村(社区)为单元,于2022年6月20日前在辖区显眼位置公布本村(社区)“溺水风险点”,并报镇人大办。镇人大办在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以进一步警示教育广大学生和家长注重防范溺水,远离危险水域;要加强对危险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在所有危险水域竖立防溺水警示牌,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设备,有条件的村(社区)可以在事故多发水域及危险水域两岸安装视频监控和警报系统,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进行全天候监视防范;要动员群众百姓关注屋前屋后水域管理,发挥邻里守望互助作用,及时排查整治隐患和应急救护。

  (四)强化重点人群监管。各村(社区)要通过党员干部包片、包户等方式,以村、屋场、小区为单元,对在属地过2022年暑假(7月3日至8月30日)的中小学生进行统一登记造册、跟踪管理,尤其要对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进行点对点管护帮扶,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名册登记情况由各村(社区)委负责登记,汇总后于7月20日前报镇人大办备案。

  (五)强化重点时段、敏感节点管理。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工作部署,2022年3月26日至11月30日为防学生溺水工作特别防护期。各村(社区)、各部门和各学校要结合季节与气候变化等特点,有针对性、高质量开展防治学生溺水工作,特别要突出在防学生溺水工作特别防护期天气炎热时的中午、下午放学后、双休日、暑假、世界预防溺水日(7月25日)及中秋节、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点时段、敏感节点的防治工作,切实提高防治学生溺水工作的实效性,确保社会持续安全稳定。

  (六)强化队伍管理。各村(社区)要建立“防溺水安全员”花名册,并进行张榜公布;根据水域分级分类管理情况,制定重点水域、危险水域盯守、巡查安排表,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汇总上报送镇人大办备案;必要时,要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员”的岗前培训,配备草帽、电筒、口哨等必要设施设备,确保队员筑牢安全意识,高效有序开展各项防溺水工作。

  (七)强化发挥学生提醒监督作用。各学校必须建立学生互相提醒机制。设立安全副班长,利用放学集合站队时间,进行防溺水安全提醒;要成立防溺水“学生联防小组”(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识,通过订立小组公约,形成相互提醒监督机制;对于同学私自违规下水玩耍和到危险水域冒险行为;小组成员要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便及时制止,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八)强化应急救援和妥善处置。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确保应急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遇有学生溺水事故发生,要快速响应,联勤联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施救,尽最大努力挽救溺水者生命;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要密切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应对溺水突发事故网上舆情引导工作,防止被恶意炒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九)强化保障和激励。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依法依规对参与巡查河流、山塘、水库等重点危险水域的“防溺水安全员”给予劳务补贴,对防溺水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个人及见义勇为救援溺水青少年儿童的人员要及时报送宣传和给予表彰奖励。

  五、时间安排

  从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2年6月上旬前,已完成)。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及时部署,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签订防溺水责任书,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集中攻坚(2022年6月中旬至10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的职责分工,落实防治溺水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通过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试点示范引领、进校入村宣传教育、开设游泳课、在危险水域竖立防溺水警示标牌、定期不定期加强巡防巡查和督导检查等措施,加大集中整治攻坚力度。

  (三)总结提升(2022年11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工作成效,重点梳理“排查了哪些风险、采取了什么措施、取得了什么样的效果”;同时,提炼工作做法,固化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学生安全和校园安全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最底线要求,也是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和校园安全,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学校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及近期省、市、县主要领导对防溺水等校园安全工作的批示要求与意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当前气温迅速上升,已进入防学生溺水工作特别防护期和关键期。我镇水域面积广阔,河流、水库、山塘众多,水域丰富,水情复杂,学生在放学后、周末、暑假、中秋、国庆等时段出外游泳、捕鱼、戏水等现象屡见不鲜,学生溺水风险极大、溺水事故易发。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感,深刻吸取各类溺水安全事故的教训,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树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抓实抓细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学校要将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全面负责、协调、联系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工作,并迅速制定本村(社区)、本部门、本学校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护苗”专项行动,织牢织密防学生溺水安全防护网格,形成一张“张弛有度、把控有力、实施有效”的防治学生溺水安全防护网,确保“护苗”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具体。

  (三)强化宣传,扩大成效。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声、屏、报、网等媒介的作用,加强对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成效的宣传报道,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形成强大声势,全面提高师生和家长的防溺水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防溺水氛围,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护苗”专项行动、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