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高效完成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足额征缴工作,完成县级目标任务(以下简称城乡医保),根据《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河源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河医保发〔2021〕91号)和紫金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紫医保涵〔2021〕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2021年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有序开展,全面高效完成县下达我镇任务,我镇成立2021年城乡医保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钟县华
副组长:罗燕锋
成 员:钟映华 温振金 钟相环 黄勇军 钟作彬
钟火胜 钟清链 黄远清 许飞腾 邹伟霞
各村(居)委会成立城乡医保缴费工作推进小组,村(居)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各村(居)“两委”干部、学校校长、卫生站负责人等组成。
通过多方联动协作,全面组织,集中力量和时间,按时保质完成县下达我镇任务,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广大群众病有所医,城乡医保惠及千家万户。
二、加大宣传力度
参保缴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要积极利用法定节假日及农民工返乡等关键节点,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参保缴费的良好社会氛围。用典型事例宣传参加城乡医保的好处,让人民群众更加知晓政策,提高村民参保的积极性,同时要注重宣传引导,详细解释医保缴费政策的变化,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医保政策、参保流程等,做到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参保缴费对象、标准
(一)参保缴费对象: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具有本镇户籍的城乡居民、符合条件的非本镇户籍在校学生、新生儿、已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以下统称城乡居民)。
(二)参保缴费标准:根据国家及省、市规定,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重度一级或二级残疾人、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特殊人群,其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对于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其个人缴费部分。
四、参保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
(一)参保缴费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其中9月1日至9月10日为特殊人群缴费时间,9月15日至12月31日为一般人群缴费时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查漏补缺,检查期)。
(二)参保缴费方式
城乡医保一般人群的缴费由医保部门传送应征明细信息给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进行征收;特殊人群的缴费由县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征缴。
首次参加城乡医保或连续参保人员基础信息需变更的,需到医保经办部门(镇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或进行信息更正后才能缴费。
已办理参保登记的缴费人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缴费:
(1)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粤省事小程序进行缴费;
(2)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全市任意一家农村商业银行网点或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缴费;
(3)到税务办税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行缴费。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村(居)委会干部要高度重视2021年城乡医保缴费的目标任务,把2021年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明确责任,将本村(居)的参保任务数分解到包片干部,实行分片包干包户到人,确保参保人群精准识别,做到不重不漏不断,应缴尽缴。
(二)认真做好缴费方式宣传和指导工作、耐心细致地引导群众自主缴费参保。自10月起,各村(居)委会定期对辖区范围人群缴费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准确掌握本辖区群众参保缴费进度,并以村(居)为单位上报镇城乡医保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参保缴费过程遇到问题及时反馈解决,确保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增强征缴推进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廉洁履职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把城乡医保征缴工作做细做实。
(四)未开通微信或无法用微信缴费者,可指导其自行到指定的市内银行农商银行(原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缴费,或按原有渠道交由所在村委会代缴。
(五)缴费不成功的几种因素:1、身份证信息有误;2、首次参保人员未登记;3、特殊人群;4、2021年度缴费信息未推送。遇到以上情况的,请及时联系镇城乡医保窗口人员处理解决。城乡医保窗口联系人:邹伟霞,联系电话:0762-7606288
(六)各相关部门及各村(居)委会须及时查核并通知2022年不再享受特殊人群待遇的群众自行缴费参保。
附件: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